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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9 07: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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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7歲中五學生,去年12月15日在聖公會聖馬利亞堂莫慶堯中學班房,將一支筆垂直放在一名女同學座位上,受害人不為意直接坐下,導致其陰道壁撕裂,警誡下承認是「一時貪玩」。李被控一項傷人罪,今早認罪,裁判官要求索閱被告感化報告,案件押後到4月22日再訊。3 L+ }; G& o6 M E3 M
散庭後,被告母親看到記者在法院外拍照,情緒激動,用手阻擋記者拍攝,再搶去記者手機,大罵記者又試圖刪去記者手機內照片。警方到場平息事件,將手機交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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