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姓南浙江女遊客,上周一跟隨深圳一間旅行社舉辦的旅行團來港旅遊,行程的第二天,獲安排前往紅磡崇安街一間珠寶店,期間南女買了一條價值近二千元的K金頸鏈,另外兩名分別姓顏(三十一歲)及姓馮(三十五歲)的男女團友,則各買約值二千多元的金鏈。os.tvboxnow.com! z0 ~7 J; d- r3 ]# g, h% o4 T6 p
但事後他們都想退貨不買,前日行程結束,發現購物單據上,寫明貨品享有一百八十日的退款保障,三人於是在昨午三時許,再往該珠寶店退貨,卻發現該店於農曆新年期間休息,他們欲在回家鄉前成功退貨。警員到場了解後,將案列作糾紛案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