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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傅向紅/閱讀城市空間:看(不)見身心與階級差異

只要經過社區的民主協商及合理程序,在住宅區設立特殊教育中心,其實不一定會跟社區的權益或需求起衝突。「住商分離」及「減少車子進出」的要求,一方面可能是「高檔」社區居民用以淨化社區,掩飾階級歧視及特殊兒童歧視的藉口,一方面也不排除是部分人士真誠追求綠色、安靜居住環境的理想。前者固然要譴責,後者卻必須予以尊重。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9 X1 }; P0 c+ z7 H
今年年初,吉隆坡蕉賴Vista Cheras社區居民協會以「住商應分離」及「未獲居民協會批准」為由,驅逐該社區新設立的一家特殊兒童教育中心。中心的創辦人薩姆爾(Charlene Marie Samuel)在臉書撰寫筆記,記錄她跟居民協會的互動,很快在社交媒體上傳開,並獲得媒體報導。薩姆爾的文章傳開後,網民紛紛譴責居民協會「無情」、「缺乏弱勢同理」等。也許是迫於網民的激烈回應,居民協會副主席陳建文(音譯)態度後來稍見軟化,聲稱「居民並不知道該中心是為自閉症兒童服務」。. \2 l) a. r; z! K# S7 R" ?$ E
不論是媒體還是網民,均把焦點放在「(缺乏)弱勢同理」。「弱勢同理」之情固然值得表揚,但並不足以理解該議題所牽涉的各種面向。其實薩姆爾在她的臉書貼文稱該中心的服務對象是「有自閉孩童的中產階級家庭」,並堅持其設立已獲居民協會批准,但居民協會後來卻不允許前往該中心尋求服務的家長「開車」進入社區。薩姆爾的貼文及居民協會的反應,帶出了「特殊教育」、「空間」與「階級」問題的交匯:一方面是特殊兒童的教育需求及其所需要的空間,一方面是居住空間的安排,如何看見身心差異並滿足不同的需求,最後是特殊教育與日常空間如何回應社會的階層化問題。換個說法:什麽樣的家庭負擔得起特殊兒童教育?如果「住商分離」並非不合理的要求,我們可以如何既照顧到特殊兒童的空間需求,又不犧牲「住商分離」的理想?什麽樣的空間安排與地理位置,可以滿足不同階層家庭的特殊兒童教育需求?tvb now,tvbnow,bttvb; X" I  ^) c: @; [.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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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主流社會認識標籤' f: H# {* `9 O" _7 l% \
首先,「特殊兒童」大致可以分為兩類,即面對生理挑戰與精神挑戰者。前者如視聽覺及肢體損傷者,後者包含臨床心理學及精神醫學歸類的各種兒童心理及精神現象,「自閉症兒童」為兒童心理/精神挑戰的一個次類別。用「挑戰」而不用「障礙」,同時具有認識論及政治意義,目的在於挑戰傳統上醫學及主流「正常」社會對不同的身體之認識、歸類與標籤。「特殊兒童」一方面是臨床心理學及醫學命名的產物,同時也是教育工作者、社工及一般社會大眾理解「兒童差異」的語言框架。喜歡與否,「特殊兒童」既是個建構歧視的標籤,也是連接社群認同的身份,展現了「特殊教育權利」的弔詭。唯本文重點不在歸類不同特殊需求,相反的,暫時把兒童特殊需求視作一個類別,以討論身心差異、空間與階級的問題與交匯。tvb now,tvbnow,bttvb. V6 c; ~) V; o4 F5 P  _! m  R
不同領域的學者對「特殊兒童」的教育主張,一直擺盪在「特殊教育」(special education)與「一般教育」(general education)、「分離論」與「整合論」之間。1994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曾經為「整合論」背書,但由於「特殊兒童」在「一般教育」體制內的歧視問題沒有中斷,近年學界開始有回歸「分離」的主張,讓「特殊兒童」可以在友善的環境建立正面的身份認同。類似的討論,在馬來西亞僅見於學界的狹小圈子,少見於大眾媒體,家長對於「分離」或「整合」有何看法和需求,亦難以評估。, U0 h( _# r& _! Q3 s5 A
然而,薩姆爾所提供的服務以及其他類似服務,近年在國內大量出現,似乎反應特殊教育服務的需求【註】。到底誰負擔得起特殊教育服務呢?誰有責任為特殊兒童教育提供保障呢?以「自閉症」兒童為例,私營特殊兒童教育收費介於每個月RM700至RM1,800,非營利機構的服務收費則約每個月RM350。儘管《2008 殘疾人法》(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2008)制定了條文規定公立學校不得拒收任何兒童,但《1997教育法規》(Education Regulation 1997)卻有曖昧的條文稱「公立學校只接受可教育之兒童」,解除了公立學校提供特殊教育的職責,並與《2008 殘疾人法》相互抵觸。昂貴的特殊教育收費,連同矛盾的法律條文,雙雙排除了低收入戶家庭的特殊兒童教育需求。公仔箱論壇9 \& ~. l8 S4 r5 @3 e: r& j
除了費用,地理空間亦是影響特殊教育可近性的另一因素。設若國家有職責保障不同階層的特殊兒童,皆可接近優質的「特殊教育」,那麼「特殊教育」該設在什麽地點呢?薩姆爾的教育中心迫遷,表面上看是「居民協會無情」。弔詭地,居民協會欲「減少車子進出社區」,恰恰揭示了特殊教育的空間與階級問題,似乎「擁車」與「開車」是接近特殊教育的基礎。「車」不僅僅反映階級或經濟能力,同時也反映空間與距離,因為並非每個特殊兒童家庭都住得靠近特殊教育服務的地點。換言之,住宅區該不該歡迎「特殊教育」中心,固然涉及了如何消除「特殊兒童」面對的社會烙印及歧視,值得爭辯,但如何讓「特殊兒童教育」成為可以在經濟上可負擔以及地理空間上可近的服務,似乎是被忽略的重點。特殊教育服務的地理可近性,不能置外於交通便利來理解。城市地區的特殊教育服務或可以沿著公共交通路線而設,但鄉、郊區則恐怕得設法另外應對交通不足的問題。公仔箱論壇0 |3 V1 V! M8 D& y5 e7 ]

0 |* U$ P$ o- W. o# I( N國家忽視特教福利資源
- s) T% x7 y0 ?os.tvboxnow.com其實薩姆爾的自閉症兒童中心,只是特殊兒童教育與空間需求問題的案例之一而已。時間若往後推移一年,大約在2014年2月期間,八打靈地區一家特殊兒童照護中心,亦面對鄰居要求該中心關閉並遷移。去年7月期間,森美蘭州的15歲腦性麻痺兒童莫哈默德(Muhammad Firdaus)被發現關閉在無人的組屋,後來其寡母疏忽失職罪名成立,判監四個月,其實反映的是國家疏於為單親媽媽和低收入戶的特殊兒童提供適當的福利與資源。
9 v" N& ~6 c# p, M, V; F- Y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以上討論顯示,只要經過社區的民主協商及合理程序,在住宅區設立特殊教育中心,其實不一定會跟社區的權益或需求起衝突。「住商分離」及「減少車子進出」的要求,一方面可能是「高檔」社區(gentrified community)居民用以淨化社區(sanitization),掩飾階級歧視及特殊兒童歧視的藉口,一方面也不排除是部分人士真誠追求綠色、安靜居住環境的理想。前者固然要譴責,後者卻必須予以尊重。os.tvboxnow.com9 J5 s3 ^$ O% [4 [. R
此次爭議向我們提出的最大挑戰,其實是如何兼顧涉及不同面向的各種理想與原則:讓「特殊兒童教育」成為可以在經濟上可負擔以及地理空間上可近的服務,而同時不否定部分人士建構他們視為理想的住宅環境;既要提防「住商分離」成為富裕者淨化社區的手段與藉口,也要設想「住商分離」、「少車家園」有可能是不分階級皆可以享受的理想社區。至於「特殊兒童」到底是要整合到「一般教育」,還是分開屬於自己的「特殊教育」,這點需要保持開放的討論空間,打開更多不同的選擇。os.tvboxnow.com' O: D& m. c8 t9 W( m
【註】見《陳國偉:欠專才缺技能中心‧指政府漠視特殊兒福利》(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213409?tid=14);見有關雪州政府批准自閉症中心地段的新聞(http://selangortimes.com/cn/download/ST_Chn_Issue_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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