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船務公司負責入帳的文員在二零一二至今年間以塗改詐騙方式將公司的支票、枱頭名字上加一筆劃,成功將款項轉到名字類同的自己公司名下,其人作案後逃到內地,司警接報後掌握疑人身份,透過與內地公安間的合作將之拘捕,有人承認作案,最少得利四百萬,部份款項已帶到內地投資,他被控信任之濫用、詐騙及偽造具特別價值文件,已移交檢察院偵訊。" {5 i+ [& n+ r6 z% D
涉及信任之濫用、詐騙及偽造具特別價值文件被拘控的男子姓陳,四十三歲,澳門人,船務公司文員。
9 W1 H' A* e+ {. V2 vtvb now,tvbnow,bttvb 案情指,今年五月十七日,位於下環區的一船務公司負責人到司警局報案,指該公司一名職員(即涉案男子)懷疑在二零一二年至今年間收取公司的支票後加以塗改,將公司枱頭名字加上一筆劃,即改成自己名下公司的名字,進而從中詐騙。tvb now,tvbnow,bttvb- R, z% i9 l) f) U t
報案前,陳某經已離澳,司警經調查後,確認陳是在一九九六年入職案中船務公司,及後他與一名親人在二零零一年向政府註冊一間名字與任職公司相類似的船務公司(即比案中公司的名字多一筆劃的公司名字),當負責入帳的陳某收到公司支票時,即在公司枱頭名字上加一劃,即可將款項儲存自己名下,而其公司是沒有業務的。
1 J0 t2 T8 ^; I1 h 司警將疑人的身份資料知會內地協助追查,內地公安後據報將疑人拘捕,並在前日下午將他移交給司警帶回澳門。經盤問後,有人承認曾作案,最少涉及四百多萬元,具體數目已忘記,詐騙取得的款項部份已帶到內地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