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訊)已展延2年的大選重劃選區研究工作,將在不久後分階段展開。選舉委員會副主席拿督旺阿末指出,根據聯邦憲法第113(2)(ii)條款,重劃選區可在最後一次劃分滿8年後進行。“最後一次重劃選區是在2003年,重劃選區理應在2011年進行,但我們展延至第13屆全國大選結束。“劃分選區的工作必需進行,因為憲法規定至少每8年一次,選委會必需重新研究大選的選區……我們將‘慢慢’的進行,過後在提呈給國會,以採取後續行動。”他昨晚上馬新社電視的“哈羅大馬”節目後受詢及指出,重劃選區是很重要的事,因為在這10年來,國家面臨許多改變,包括人民由原本居住的城市遷往其他城市。(馬新社)(星洲網)看来又有戏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