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華貴(左)為2011年東盟能源、電子及電器工程展主持鳴鑼儀式。右起為大馬展覽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艾倫瓊斯、國能公司副主席(商業事務)阿德麗娜、大馬能源委員會主席丹斯里阿末達祖丁CIRED公司主席胡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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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1日訊)能源、綠色工藝及水務部長拿督斯里陳華貴指出,政府將從9月1日起,向每月用電量超過300千瓦特的用戶額外徵收1%電費,以成立持續能源發展基金。 他指出,每個月用電量少於300千瓦特(電費77令吉40仙以下)的家庭用戶則無需繳付這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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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一旦再生能源法令於9月1日正式生效後,就能落實這項從每月用電量超過300千瓦特的用戶額外徵收1%費用的措施,並估計為持續能源發展基金帶來每年3億令吉。 陳華貴今日為2011年東盟能源、電子及電器工程展主持開幕禮後,在新聞發佈會上說,“這項基金主要付給生產再生能源的業者,以充作回購再生能源的費用。” 政府是通過國能來徵收1%費用,作為持續能源發展基金來源。 部長說,1%的收費足夠用於回購再生能源的費用,但補充,政府將會不斷進行評估,以瞭解這項新機制是否奏效,才再決定未來是否需要調整這項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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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國能暫緩更換電錶 陳華貴也指出,內閣昨天已指示國能暫時擱置更換電錶活動,直到擬出了一套完整的政策。 他說,傳統電錶一般只能用上15年,把傳統電錶更換為數碼電錶是一項政策,但由於接到很多用戶的投訴,內閣昨天已指示國能暫停這項活動,直到有完整的政策,並向用戶交待清楚後,才再繼續更換電錶。 他也澄清,新電錶將能更準確的計算電費用量,並不是為了讓國能向用戶徵收更多電費,提高盈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