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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窩輪] 高盛正式公布解决方案:仅10%溢价回购乌轮

于复活节假期前夕,高盛终于正式公布有关“乌轮”事件的解决方案。高盛向窝轮投资者提出相当于成本价10%的溢价,另一次性支付5000 元“行政费”的回购方案。同时也宣布4 只日经窝轮将无得“复活”,到期日前不会再恢复交易。对于此回购方案,有买入高盛日经窝轮投资者表示出手太低,有意从法律途径追讨。(见另文)是次高盛“乌轮”事件,事源上月31 日高盛旗下4 只日经指数窝轮,被发现其销售文件中的窝轮结算价格方程式出错,令实际窝轮价格以及理论价值随时相差逾100 倍,故引来投资者疯狂追捧,股价最终在以倍数计飙升后宣布停牌。事件发生至今已三个多星期,高盛对事件的解决方案,昨日终在港交所(388 )以及证监会的通过下,正式向外宣布。
高盛是次提出的回购方案,建议以1)窝轮投资者的买入成本,乘以110%,或者以2)根据高盛计算出来的回购值,乘以110%作计算,以两者中较高者作为回购价格。此外,为表诚意,高盛也会为每位参与回购的窝轮投资者提供5000 元的“一次性定额行政费”。
高盛表明,接受回购方案的投资者须同意免除高盛的赔偿责任。不过,港交所向高盛提出的指引,包括投资者即使接受回购方案,仍然有权向高盛提出诉讼。
暗示法律诉讼难成功
然而,高盛在通告中提到: “集团是从一国际事务所处获得明确的法律意见,并且该法律意见是经一位资深大律师和英国御用大律师确认,故根据认股权证的条款及条件,我们有权作出该等修正”,似乎要暗示“乌轮”事主提出法律诉讼的成功率较低。
以日经高盛购(10073)为例,根据高盛计算,其回购值为0.07 元。因此,若投资者在3 月31 日停牌前,是以0.07 元以上买入,即表示其“买入成本”较“回购值”为高,所以回购价将会以买入成本,乘110%去计算。
假设一位投资者以0.3 元买入一手(10000 股)日经高盛购(10073),在此情况下,其买入成本将为3000 元(若不计任何手续费),其回购价就将为3300 元,另再加5000 元“一次性定额行政费”,即整体回购价将为8300 元。
一位接近高盛的人士指,由于是次回购方案大前提是“投资者没有损失”,故认为已达标。至于额外给予5000 元,主要是高盛希望用此弥补窝轮停牌期间,为投资者所带来的不便,以及机会成本。
若投资者不接纳回购方案,可选择继续持有窝轮直至到期,再根据已修订的正确计价公式以厘定最后结算金额,惟需要注意,由于该4 只已不再交易,所以途中是将无法售出的。另外,通告中也指,高盛稍后也将发行与涉事窝轮具相同交易条款的新认股权证,以供投资者日后再度交易。
有同业人士则表示: “其实这个方案已经算想得周到。”并且认为将较为保障3 月31 日前买入该4 只涉事窝轮的投资者。但与此同时,也有同业人士指: “高盛事件已创下先例,既然100 倍的错误可以10%溢价解决,相信以后其他轮商发生错价事件,也不用由发行商承担所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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