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th, Jan 19, 2011 - - 華龍能源有限公司(ASX:DLE)於今日就不可棄權股票配售和期權配售致信所有期權持有人。
各位期權持有人,
華龍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會(下簡稱"華龍能源"或"公司")於2011年1月12日公布公司將按照1比2的比例向股東進行不可棄權的股票配售,籌資至少約2135萬澳元(下簡稱"股票配售")。公司還公布將按照1比3的比例向股東進行不可棄權的期權配售(行權價格為每股0.35澳元,有效期至2014年11月18日)(下簡稱"新期權"),籌資至少約47,460澳元(下簡稱"期權配售")。這次股票配售和期權配售(下簡稱"此次配售")總計將籌得資金2140萬澳元。
公司將以登記日為準,按照每兩股已發行股票認購一股新股的比例向現任股東進行股票配售,發行價為每股(新股)0.30澳元,籌資約2135萬澳元(成本前)。基於公司目前的已發行股本,此次股票配售將發行71,189,854股新股。
公司將以登記日為準,按照每三股已發行股票認購一股新期權的比例向現任股東進行期權配售,發行價為每股0.001澳元,籌資約47,460澳元(成本前)。此次期權配售將發行47,459,902股新期權。
公司大股東山東泰山陽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山東集團")表示,將承銷至少1800萬澳元的股票配售。山東集團也確定將在此次配售中完全行使其認購權。
華龍能源已宣布將於2011年1月28日登記日(下簡稱「登記日」)下午5點(澳洲西部標準時間)決定參與此次配股的股東。公司已於2011年1月18日向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 (ASIC) 提交了一份詳述此次配股全部細節的招股書,並將於2011年2月2日向所有股東發布。該招股書可在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ASX)網站上瀏覽(公司公告版塊,ASX代碼:DLE)。
基於您目前持有的期權條款,除非您在登記日當日或在登記日前將您的期權行權並登記為股東,否則您將無權參加此次配股。基於您的期權條款,您將在配售前的7個工作日收到通知,以便讓您能夠及時參加配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