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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學] 道家點燈的功用

燈,是道教齋醮法事中頻繁使用的法器。在齋醮壇場上,燃燈與燒香同樣重要。凡舉行有關燃燈祭招的儀式,即謂之燈儀,這是道教齋醮的一種常用科儀。
而燈儀起源於古老祭祀,古代祭儀中有火祭的記載,但幷無燈儀。秦漢皇宮中有青玉五枝燈、百華樹燈等,燈已被用于宮廷祭祀。《周禮》記載「凡祭祀,則祭爟。」「爟」字根據《辭源》之解釋為「舉火的意思。」直至往後發明瞭點燈,點燈就成了道教科儀的一部份或一種儀式。
南宋初東華派創始人寧全真《上清靈寶大法》卷三二亦說:“大抵燒香燃燈爲齋功之首,其餘事可增减,却所不論,唯法天象地,于燈燭宜從厚也。”由此可知,道教認爲行道禮誦,燈燭爲急,燈燭可以續明破暗,上映無極福堂,下通九幽地獄,是最上乘的一種勸德。
在道教典籍《無上秘要》亦有云﹕「太上散十方,華燈通精誠。諸天皆亦然,諸地悉朗明。我身亦光徹,五臟生華榮。」這是說明道教點燈在科儀中可通天地神明,亦可使自身生發華榮,增福延生。
在各種齋醮儀式,都有燃燈的規定,而各種燈儀都自有其功用。燈燭的功能不僅在于照徹夜晚的壇場,使晚壇齋醮能够如期舉行,更主要的是具有內在的拯濟功能。基于濟世度人的原則,不同類型的燈儀中所包含的意義亦有所區別。例如本命燈儀,是道教金籙類燈儀的一種,全稱“北斗本命延壽燈儀”。道教以爲,人各有命星主宰,因此,燃本命之星燈,即可洗滌身宮罪過。南北朝《無上秘要》卷六六稱:“子若能暮明燈于本命,朝明燈于行年,恒明燈于太歲,上三處願念,即體澄氣正,真光內照,萬神朗清。元君奉法,施行三年,即致夜光。”“得吾此道,行之九年,身體光明,徹視萬里。”
可見燈儀在道教科儀中的重要作用,因爲它可以祈福驅灾,拔亡度靈,深切地顯示了道教對社會與民衆的誠摯的關杯,這種永恒的關愛從人生的初始一直延續到終極,擴展到七祖衆靈,最能代表道教慈悲救世的大乘理念,因而千古尤盛,至今仍被運以濟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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