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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4-16 04: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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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突推翻證供 否認替教師口交
小學男教師涉在車廂內要求15歲女生替他口交,被控對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案件審至昨日,女生突更改證供,指當晚二人在車廂內只談天,並沒口交,只因受不住警員和社工連番追問的壓力 ,才撒謊答「他們想聽到的說話」。# k/ c- Q3 s9 ^/ c
指當晚在車內談天- A( D4 X# e0 O G/ d
女事主X在盤問下表示與被告楊天順(33歲)只屬師生關係,指在會面紀錄稱二人為男女朋友關係是因社工不斷追問,而她很想快點走,故回答一些可滿足他們的說話。她稱被告是她的劍擊老師,案發時二人正傾談一些比賽事宜,聲稱被告沒叫她吻下體。
1 }" m4 B. L2 y# Q' b: L" ?/ q公仔箱論壇控方隨即以X在庭上的口供與較早前的主要內容和重點完全相反為由,申請將X轉為「敵對證人」(見另稿)。法官認為X在庭上的表現是無心說出真相,因每次錄影會面中斷後社工也有清楚地詢問X是否願意和可否繼續錄影會面,認為X對控方表現出敵對態度,批准控方的申請。2 M0 C& x5 M7 e/ K6 B" ^& e
稱錄口供時受壓
3 u4 d( \0 y1 ]2 n* ^在控方的盤問下,X稱若因她將沒發生的事情說成為有發生而令被告坐牢會感內疚。X指因警員和社工不斷問同一個問題,她為了快點離開及不想母親擔心而說謊,她另稱在會面休息期間,有人向她施加很大壓力。但法官不禁問X﹕「妳是否認為回答吻一個男人的下體便可及早離去?」,X則稱「答『無』不能走,所以便說有。」而X昨逐一否定當晚二人在車上擁抱、被告拉開褲鏈和露出下體並要求她親吻,又不同意控方指她因不想被告被定罪而在庭上說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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