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懶洗澡 愛抽菸 不刷牙” 兒子作文助母贏監護權
(台北9日綜合電)“爸爸不愛洗澡、會打我、很討厭爸爸。”這是台灣一名小學生作文中描述的爸爸,卻被媽媽當呈堂證供,要求與丈夫離婚。法官認為是“真實陳述”,把監護權判給媽媽。tvb now,tvbnow,bttvb3 o, t) y8 e$ o% g% ~: p' o# F& e4 m, r! c
桃園地院調查,擺攤的黃姓男子去年和妻子離婚,7歲兒子的監護權談不攏,去年底打官司。
. f7 q! O3 I5 m) W: k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黃妻說,丈夫不愛乾淨,又懶得去廁所,房間都是尿騷味,還曾用皮帶打兒子小腿,甚至用腳踢兒子,不適合當監護人。
0 O1 ]' \1 [3 r: Z 黃姓男子否認衛生習慣差,聲稱工作太累,回家凌晨二點,倒頭就睡,但睡醒后一定洗澡,也沒有用寶特瓶尿尿,更沒虐兒。
) x% i' ?* z9 n1 W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不過兒子去年剛進小學一年級時,在作文題目《我的爸爸》中寫道,“爸爸不愛洗澡,愛抽菸、不刷牙,身上臭臭,家裡也臭臭,會罵我和打我,很討厭爸爸”,作文被黃妻做呈堂證據。) n0 ?2 [3 a, R( a* L! {
法官認為小朋友不會說謊,是“真實陳述”,且文章是半年前寫下,當時父母還未打官司,最終將監護權判給媽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