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3 在晴朗的一天出發 12-aug-2009
, 描述: 「飛天淫賊」面臨囚終身
「飛天淫賊」面臨囚終身
(星島)2009年8月12日 星期三 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過去三十年有二十次姦劫非禮案底的「飛天淫賊」,出獄不足一年又重施故技,爬渠以螺絲批撬開窗戶,潛入屋內搜掠,逼令女戶主說出提款密碼後「色心又起」,分別強暴三十八歲獨居女文員和二十八歲已婚少婦;他昨於高院承認各兩項嚴重爆竊及強姦罪名候判,可能會判處終身監禁。
記者:徐曉伊
一名案底纍纍、共被判囚三十一年○四個月的積犯,昨於高院承認各兩項嚴重爆竊及強姦罪名而候判。高院暫委法官麥健濤形容,四十八歲被告陳利發「對女性是一個危險人物」,為了公眾利益,法庭須要考慮判處被告終身監禁,故將案件延至本月二十五日,以候被告的精神報告後始宣判。
官指被告「危險人物」
身裁高瘦、戴着黑框眼鏡的被告對於可能要被判終身監禁,他木無表情,雙手放前,表現一臉不在乎。辯方大狀顏迪思求情指被告坦白認罪,省卻受害人出庭作供,被告已深感後悔,希望法官勿剝奪被告的終身自由。
高級檢控官梁燊怡稱,首宗強姦、爆竊案的三十九歲女事主獨居於北角區一個住廈四字樓的單位,去年三月二十二日凌晨事主返回寓所,頭戴冷面罩的被告突然衝出,手持十吋長的利刀指嚇事主,被告以布及電腦綫把事主綁起,被告掠去事主的錢包,被告大肆搜掠現場,只找獲一部手機,一百元現鈔。
被告逼令事主供出提款卡密碼後,便以剪刀剪去事主的衣服、長褲、內衣褲等,強暴事主,之後以濕毛巾清潔事主下體,再把事主捆綁在牀頭,然後逃去。事主咬斷連接牀頭的電綫,爬向大門大喊救命近一小時,直至有鄰居聽見事主呼救報警,警方其後在事主房間睡牀的棉被和枕頭上檢獲屬於被告的DNA。
第二宗的強姦案發生於去年六月二十七日凌晨一時半,控方指被告以螺絲批撬開位於香港仔區一住廈三字樓的廚房窗戶,潛入單位內,並以三十厘米長的生果刀指嚇五十三歲婦人,用膠紙把家姑雙手腳綁起及掩眼,然後搜掠單位,其後被告聽見鄰房發出聲音。被告便闖入鄰房,發現二十八歲的媳婦睡在牀上,被告即以生果刀指嚇事主,並用膠紙把事主綁起,強逼她說出提款卡密碼後,之後將她強姦。
遺錢包露馬腳被捕
此時事主的丈夫回家,從門隙中看見被告僅穿內褲自睡房內步出,男戶主即踢開大門,被告從廚房窗門逃走,在途中遺下錢包。警方根據資料,在被告深水埗寓所附近將其拘捕。警方當場起回被告掠去事主的人民幣九百二十五元,港幣二千八百五十元,及鑽戒頸鍊等飾物。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一一九──二○○九。
消防黃家熙死於不幸 官惋惜香港損失有為青年
(明報)2009年8月12日 星期三 05:05
【明報專訊】27歲消防員黃家熙兩年前在荃灣品質工業大廈電鍍廠三級火中殉職,死因庭昨裁定他死於不幸,其父表示:「他是公務員,是為市民服務,當上這一行,也知道特別危險。」死因裁判官讚揚黃家熙是有為青年,保護市民,對社會有貢獻,他的死實為香港損失。
黃父:當上這一行 已知特別危險
3男2女陪審團退庭商議兩個多小時後,昨一致裁定黃家熙死於不幸,指他於07年5月22日凌晨零時,於火場中在不詳的情况下吸入熱氣,令氣道灼傷,引致肺水腫和出血,延至凌晨1時33分於荃灣仁濟醫院不治。連日出席聆訊的家熙雙親與懷孕的胞姊一直表現平靜,未有提出質詢,死者父親黃德成早前於庭外透露,一家已接受事件為意外,不會怪責任何人。
陪審團另作出3項建議,包括盡快落實執行消防署調查報告內容,加強消防員的室內煙火訓練;全面引入全新煙帽呼吸設備,在面罩加設二極發光管,清晰顯示氣樽盛餘供氧量與工作時間;以及加強巡查全港工廠大廈的消防設備。
庭上證供指出,事發時大火樓層的自動灑水系統分層供水閘掣被關上,陪審團建議日後有關設施需適當上鎖。針對多名電鍍廠員工不約而同表示,對廠房的消防設備認知不足,陪審團建議公司負責人加強員工消防意識,指導逃生路線及如何使用有關消防設備。
死因庭建議 消防處稱盡快落實
消防處發言人表示,歡迎死因庭建議,會盡快落實有關計劃,當中將於年底全面引進全新煙帽裝備,而處方亦已與業界著手研究在分層閘掣設置監察裝置,確保維持開啟狀態。死因裁判官吳承威表示,證供顯示黃家熙是有為青年,保護香港市民生命財產,生前亦曾自願參加H5N1疫苗測試計劃,可見他對社會有貢獻,他的死實為香港的損失。
【案件編號:CCDI-228/07】
明報記者 吳光熙 黃雄
拗「人情」數 準新郎武鬥外母 青年要求全歸男家 兩敗俱傷同被捕
(明報)2009年8月12日 星期三 05:05
【明報專訊】談婚論嫁竟演成口角互毆!21歲青年與18歲女友珠胎暗結欲成婚,前晚準新郎拜訪未來外母洽談婚宴事宜,其間有人疑要求酒席「人情」悉數全歸男家,雙方談不攏鬧翻,準新郎竟與未來外母大打出手,終兩敗俱傷,雙雙被捕,懷孕少女亦受刺激不適,3人事後同送院治理。
懷孕少女馬╳琪(18歲)為家中長女,雙親10多年前離異,現與36歲母親楊╳玲及兩名弟妹同住彩雲村日月樓25樓某室。馬女早前發現懷孕,遂決定與男友張╳洋(21歲)奉子承婚。
奉子成婚 準新郎允包酒席付禮金
據悉,未來外母要求準新郎給女家10圍酒席、禮金2.9萬元及所有禮餅,張一一答應,惟張提出婚宴賓客所給「人情」全歸男家,楊婦聞言大感不滿,引發爭執,最終竟演成全武行。
前晚張到女友寓所拜訪未來外母提親,並洽談婚禮安排,至晚上11時許,張與未來外母鬧翻,張情緒激動下擊毁大廳天花燈,並打傷未來外母,對方不甘示弱,奮力反抗抓傷對方,混亂間兩人同告受傷,馬女見狀疑大受刺激,突感腹部不適。警方接報到場迅速控制埸面,3人一併由救護車送院治理後,張與楊婦被警方拘捕。
懷孕準新娘受刺激送院
事件中張某胸口、肩膊、臂及腳受傷,楊婦則嘴部受傷,兩人送院治理後無礙,兩人均涉嫌襲擊被捕,混亂間因張某擊毁天花燈,另涉刑事毁壞,兩人被帶署調查後同獲准保釋候查。
馬女送院檢驗後證實胎兒無恙,惟仍需留院觀察。
生活易網站前日公布網上問卷調查結果,逾1700名計劃於今年至2011年結婚的受訪新人中,平均結婚開支預計為22.6萬元,主要花在婚宴酒席,其次是旅行度蜜月,普遍由男方支付近七成開支,其中18%準新郎更需支付九成以上,而現時準新郎平均要支付女家禮金5.8萬元,可見籌辦結婚花費不輕,故不少人需要借錢成親。
鬧市製毒廠搗破 物料劇毒易爆 如炸彈埋民居
(明報)2009年8月12日 星期三 05:05
【明報專訊】警方在旺角搗破一個製造冰毒的「實驗室」,拘捕兩名中港「製毒師」,檢獲一批液態冰毒半製成品,市值30萬元,行動中一名警員被反抗的疑犯「打崩牙」。警方指出,該「實驗室」屬試驗性質,毒販打算製冰毒成功後,再在中港兩地大肆生產。有警官表示,該工場位於鬧巿民居且儲放有毒、易爆炸原料,猶如計時炸彈威脅居民。
捕中港製毒師
被捕兩名「製毒師」分別是51歲姓畢本地男子及41歲姓伍持雙程證內地男子,兩人涉嫌製造危險藥物被通宵扣查。警方表示,毒販過往鮮會在香港設立製造毒品工場,而自2004年開始,這是第六個被搗破的製冰工場。消息稱,由於內地近年嚴厲打擊毒品,而且刑罰重,不排除販毒集團把製造工序轉至香港。
毒品調查科總督察黃耀榮表示,行動中檢獲一批製毒工具及化學物品,包括一些藥丸空膠囊,不排除毒販在藥物中抽取冰毒的原材料「偽麻黃鹼」(Pseudoephedrine)或麻黃鹼,另外亦發現有5包標明是化學品的原料,包括酒石酸、乙鈉、苯甲酸、碳酸等,相信是用於溶解和稀釋原材料。警方暫未能確定該批物品是否包裝標明的化學品,一干物品稍後交政府化驗所化驗。
檢製冰毒化學品製成品
黃耀榮又稱,一般製造冰毒的化學品毒性高、揮發性強,若不小心吸入、手或皮膚接觸均可能中毒致命,而製冰毒常用的化學品乙醚,若儲放不妥會容易爆炸,猶如在民居放置炸彈。黃表示,警方暫未能確定在工場檢獲的化學品有否乙醚。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應用科學系講師梅觀全解釋,乙醚揮發性強,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到火花、高溫有機會燃燒爆炸,爆炸威力要視乎儲存量多少。
探員被疑人打崩牙
毒品調查科探員根據線報,昨清晨掩至旺角砵蘭街294號4樓目標單位,至上午8時許見單位有人外出,立即一擁而入。當時單位內兩人極力反抗,企圖把證物倒進馬桶冲走,但迅即被探員制服,混亂中一名探員被疑人打崩牙,探員最後把兩疑人制服拘捕,並在雪櫃內檢獲約440克半製成的液態冰毒,約值30萬元。警方表示,檢獲的冰毒只要風乾成固體就可以出售及吸食。警方指出,該150呎製冰毒工場約4個月前開始租用,設備簡陋,相信是製毒集團的「實驗室」,由兩名中港「製毒師」聯手試驗製毒,不排除成功後再在中港兩地大量生產。警方正追緝集團幕後主腦。
【檔案名稱】:903 在晴朗的一天出發 12-aug-2009
【檔案格式】:rar to asf
【檔案數目】:6
【節目主持】:林海峰 /阮子健 /朱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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