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襲擊記者,竟可逍遙法外。警務處前助理處長施關綺蘿的兒子,去年11月在高等法院門外,以公文袋故意拍打正在採訪的記者,過程被清楚拍下。律政司考慮雙方供詞、看過錄影光碟後,上星期決定「放生」這位前高官之子,理由是「單有表面證據並不足以支持提出檢控」。香港記者協會譴責暴力事件,並質疑政府部門官官相衞。 l1 Y' O, z5 o- {& J# V2 E
z' t, ^0 d g6 I9 o. q去年 11月24日,警隊前「一姐」施關綺蘿就退休後出任個人資料及私隱專員公署副專員時,被停發長俸一事提出司法覆核,被高等法院裁定敗訴。她與兒子步出法庭後,突然以手上載着文件的公文袋,大力拍打《蘋果日報》女記者的臉部,記者鼻樑被擊中,入院驗傷。當時大批記者在場,並清楚拍下施襲過程。記者上前追究,施關綺蘿反斥記者「唔好落井下石啦」。記者報警後,她不斷催促兒子離開現場。警方當日拘捕了施關綺蘿的 32歲兒子。不過,上月27日,被襲的記者收到律政司發出的信件,指部門建議警方不起訴嫌疑人。信件指出,律政司作出決定前考慮了雙方供詞、證人及一隻錄影光碟。其他考慮因素包括要證明嫌疑人的犯罪意識、證明事件非一宗意外,「單有表面證據並不足以支持提出檢控的決定」。案件由律政司的律師處理,並由更高級的律師作審核。os.tvboxnow.com2 K0 e" o9 o3 Z' p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