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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18趴改革擴大 延至106年調降

考試院今年元月公布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方向,引來反彈,昨天「公務員退休撫卹法」修正草案出爐,做出讓步,自繳費率減少、實施時間延後,但十八趴改革的對象則擴大,再增數千人,受十八趴改革影響的公務員將超過廿三萬人。 依先前公布的改革方向,領一次退休金者仍然維持十八趴優存不變;但根據修法草案,兼具新舊制資格、且領一次退的公務員,公保養老給付的十八趴優惠存款也要逐年調降。 考試院院會昨天決議,將修正草案送請考試院全院審查會審查,預定在四月底前送立法院。 許多公務員在幾次的座談會中反映,領月退休金者在改革後,所得比領一次退休金的十八趴優存利率少,不公平。因此,在修法最後階段,銓敘部決定,八十四年七月以後退休、領一次退且兼具新舊年資者,也列入改革對象,優惠存款利率要從目前的十八趴逐年降到九趴以下。 開始調降十八趴的時間,則由原本規畫的民國一○五年延至一○六年,但是,直接降到十二趴,逐年降一趴,一一○年後,利率是七趴加台銀一年定存利率,上限不超過九趴。 銓敘部官員表示,延後一年實施是基於信賴保護原則,給予過渡期,之前從七五制改為八五制時,也有一年的緩衝。因此,在退休金計算基準部分,新制也從一○六年開始,退休金計算基準才從最後在職十年平均俸額起算,逐年下降到民國一一一年的十五年平均俸額。 儘管銓敘部所提修正案已做出若干退讓,但全國公務員協會年金小組召集人李來希表示,這就像賣房子,把房價開得很高,再減一點點,這哪是讓步?公務員協會不接受這樣的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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