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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我饿着肚子睡觉
ForeverEver 發表於 2009-7-21 11:33 PM
哦。。可以饮杯热水去睡架。。会比较好的咯。。(只是我个人意见)
我没唔开心,只是唔会开心而已。。。。。。。
几时加刑期架??唔是3日的咩??
wk.hoo 發表於 2009-7-21 11:35 PM
刚才你扮失忆。。所以加了三天啊
人与人的相遇是一种缘分,也可以说是命运的安排。。
看不出你酱有礼貌哦~
ReeNY 發表於 2009-7-21 11:33 PM
是架。。你问你的全全的舅舅就知道了。。
我没唔开心,只是唔会开心而已。。。。。。。
为什么他叫二哥的?
ReeNY 發表於 2009-7-21 11:36 PM
他是四人帮老二
人与人的相遇是一种缘分,也可以说是命运的安排。。
是架。。你问你的全全的舅舅就知道了。。
wk.hoo 發表於 2009-7-21 11:39 PM
你们很熟的?全全~
《〈改用这招咯。。
wk.hoo 發表於 2009-7-21 11:36 PM
这招是我用的啊
人与人的相遇是一种缘分,也可以说是命运的安排。。
他是四人帮老二
ForeverEver 發表於 2009-7-21 11:40 PM
四人帮是哪四人啊?
等下不用爬起来?
ReeNY 發表於 2009-7-21 11:34 PM
等下就睡觉!很累了!
~~~~火爆+神经+头疯~~~~
你们很熟的?全全~
ReeNY 發表於 2009-7-21 11:46 PM
因为已经出来过啦!
~~~~火爆+神经+头疯~~~~
我要睡觉啦,二哥要想办法氹回永远喔
各位晚安
lhy92725 發表於 2009-7-21 11:36 PM
猫猫晚安。。明天见
人与人的相遇是一种缘分,也可以说是命运的安排。。
等下就睡觉!很累了!
dicksonkhan 發表於 2009-7-21 11:47 PM
早点去睡咯~
有咁的事咩??做咩我唔知道架???
wk.hoo 發表於 2009-7-21 11:36 PM
因为二哥是当事人。。所以不知道
人与人的相遇是一种缘分,也可以说是命运的安排。。
刚才你扮失忆。。所以加了三天啊
ForeverEver 發表於 2009-7-21 11:39 PM
我要上诉啊。。。
我没唔开心,只是唔会开心而已。。。。。。。
因为已经出来过啦!
dicksonkhan 發表於 2009-7-21 11:48 PM
我没有嘛~
你们很熟的?全全~
ReeNY 發表於 2009-7-21 11:46 PM
唔够你同他熟。。。
我没唔开心,只是唔会开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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