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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你十万大军, 骇进来了!

回應 edwin10 第 477 篇文章

你想如何罚, 讲一声就可以了!
原帖由 Glenhew 於 2008-7-22 08:50 PM 發表



不好再给我看到, 不然你就和你灌水的一样
原帖由 3va 於 2008-7-24 10:04 PM 發表

我也是新人。。
你好, 请不要再发同样的帖, 你已经发了3个, 灌水会被扣分, 重则禁言! 请注意!
在辉记吹水馆严重灌水的人士:

现在正式发出警告: 嚴禁惡意灌水、洗版騙取貼數等!多次不改善將予以處分。屢勸不聽者,直接取消會籍不另通知。
我要澄清一点: 为鼓励多人支持你们的帖, 奖金是可以设立的, 但是切记千万不能恶意灌水达到相关帖数来赢取奖励, 一切顺其自然就好了!
原帖由 mickeybblim 於 2008-7-31 12:40 AM 發表
这楼这样多....warning啊...
下次如果你犯错我不给warning你, 直接
不用紧张如果要扣分, 一早全部已经扣了, mickey说我多warning, 以后她犯就不出warning给她直接
原帖由 how2109 於 2008-8-6 07:27 PM 發表


我也想啊。。。可是上持有好多人为了奖金,而在此灌水。。。。
你搞错了! 是《破军》骇客组织的人到辉记吹水馆抢奖金灌水, 我才在这里warning的!

回應 just4sky 第 3446 篇文章

眼睛发亮的就酷!

回應 hendytiu 第 3448 篇文章

OK! 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问我!
原帖由 hendytiu 於 2008-8-7 11:56 PM 發表


如果我申请版主,你会支持我吗??
我现在有资格做版主吗??
要看你申请哪一区的版主, 你对该区的贡献/活跃度(你的在线时间), 要先咨询该区的分区版主, 如果该区已经有版主当然也要先得到同意!

我记建议你先进入版主申請看看顶置的3个帖再做决定!

回應 hendytiu 第 3459 篇文章

那你先联络:

版主: danewin
分區版主: lux1261
高级版主: 星明月日朗

如果他们同意再提出申请!

p/s: 我一定支持的, 不用我爬这么多座/多层楼!

回應 mickeybblim 第 3461 篇文章

如果你申请, 一定批!

回應 mickeybblim 第 3463 篇文章

你们先照住我讲的步骤做, 再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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