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86 (~sTeVeN~)當前離線
~超级利物浦球迷~
初級武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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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00-00-00 於 2009-2-7 04:51 PM 發表 自首?自首就如何?下届也一样会发生同样的事情。自首就可以没事。分身推股或交换账户推股第一次发生?我并不认为是这样。对前几届的人公平吗?5届都没事,这届就要捉。 ...
原帖由 stephenhor 於 2009-2-7 05:03 PM 發表 这样就很谢谢了,2008过完了对吗?? 政府就跟你说上年任何人用超过1千块的,你们这些可耻的行为快来自首,不然就踢你出国,服吗???
原帖由 00-00-00 於 2009-2-7 05:39 PM 發表 其实如果要公平就要完全性公平。现在既然开了头,如果下次有累似事情就应该秉公办理。我刚好发现就知道有些漏网之鱼。有分身却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