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 问题很简单 ,就问香港人和政府三件事 1 J9 B( e0 V+ j" b2 h6 ~
第一, 就是梁和游两位侯任议员做出这样行为是不是应该得到谴责,是不是应该得到惩罚?tvb now,tvbnow,bttvb: h( ?& w. ~! T5 v
第二, 既然香港无论是政府或者是立法会都无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 那么人大对此进行释法处理, 为什么不可以吗?难道, 当年给日本人占领香港三年零八个月, 当年的日本人对着香港的上一代人说支那,说他们是贱民, 而到了现在他们的子孙居然若无其事用这个讽刺他们祖辈的字眼去在一个那么庄严的场所去侮辱自己和同胞, 难道这个不应该受到惩罚吗?但是香港社会为什么不能对其进行处罚, 反而做的那么拖泥带水。 ?人大释法是有其理由, 人家也是有权的,
+ o( ~0 R! g2 w1 f, i公仔箱論壇第三, 现在香港就好像小孩子做错事, 不去做应该接受惩罚, 而是说惩罚太重了, 这个本来就是本末倒置的, 我觉得, 最值得可耻的, 是梁颂恒和游惠珍的家人, 他们给自己的孩子侮辱的时候, 难道不觉得心痛吗?
4 Z9 F& e/ F/ V) q" ]8 }$ Y, ]6 |说到破坏法治, 我真的想请问一句, 在庄严的立法会上面, 辱骂自己的国家, 辱骂自己的先祖就不是破坏法治吗?在立法会上面一言不合就扔东西, 难道就不是破坏法治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