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國務院6日發布“反間諜法實施細則”,列明“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等屬間諜行為以外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細則在公布日即昨日起實施,台灣媒體及網民不少將焦點放在“破壞統一也算違法”上。 tvb now,tvbnow,bttvb) \8 h7 [# D' ]0 O7 W8 ~
4 w' i+ h/ _9 J; ]5 {+ _9 c 大陸“反間諜法”於2014年11月通過施行,取代原來的“國家安全法”。當中第39條提及“間諜行為以外的其他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但並未做出定義和規定,昨天實施的“反間諜法實施細則”,令這部法律更為完備。 & R1 X- T; S1 o% f, O$ h4 r
tvb now,tvbnow,bttvb ?6 i. W5 J) v8 O
除了破壞統一即屬違法這一點之外,“實施細則”針對境外組織、代理人、敵對組織、間諜器材等都做出定義,明確“以外”行為的內容包括8類,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等等,都在違法之列。 os.tvboxnow.com9 q! T; {' w, N
2 B5 C4 X8 h3 Q8 z' Y5 `, j, B “反間諜法實施細則”不必過度解讀為衝著台灣而來,但不可諱言會對台灣造成法律效應,它是懸在搞分裂者頭上的一把利劍。破壞統一即屬違法,搞“台獨”就須準備好坐牢。而台灣當局過去長期支助大陸反對勢力,內外勾結的行為,在“反間諜法實施細則”之下,今後勢必風險加大、更難進行。 , d q2 C9 O" R/ V$ E, n: F; k
% f, h! l" B; F" d% @- Aos.tvboxnow.com “反間諜法”是大陸的法律,“實施細則”主要著眼於內外的總體局勢。對“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者而言,這是一把高懸的利劍,不論是“台獨”、“港獨”,都可能因搞分裂而受到法律制裁。
+ \. ~7 ?3 p- W" yos.tvboxnow.com
. @9 t" t" H R7 Z0 G* bos.tvboxnow.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