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還是否記得公民黨如何成立的?公民黨給人的印象是「律師黨」、「藍血黨」。2003年特區政府推動基本法23條立法時,一眾曾經及當時擔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大律師例如余若薇、梁家傑等人出來反對,以中產、專業的形象,迷惑了不少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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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這一班大狀「食住上」,以法律精英的專業形象參選立法會,贏得不少議席,隨之成立了公民黨。在不少選民的心目中,公民黨等同代表了法律界。可是,經過十多年,政治慾望和偏見蠶食了他們的專業操守,不禁令人懷疑公民黨還可否代表法律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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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R: n) ]% O' I) r& B8 R4 Qtvb now,tvbnow,bttvb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就反對新界東北發展衝擊立法會及黃之鋒等人衝擊政總東翼前地的案件入稟覆核刑期,法庭近期判各被告即時監禁,以達至阻嚇效果。但是,公民黨一眾法律界人物如楊岳橋、郭榮鏗、梁家傑等人作出的回應,讓廣大市民懷疑,他們是否是尊重法治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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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D2 w/ u; \1 {4 A' htvb now,tvbnow,bttvb公民黨一干人等指控特區政府刑期覆核是「政治檢控」,把黃之鋒等人形容為「政治犯」及「良心犯」。筆者沒有法律專業背景,不便作過多評論。但是,香港大律師公會現任主席林定國、前任主席石永泰及譚允芝等非建制派的法律人士都指出,「政治檢控」、「政治犯」等指控是錯誤的。可見,公民黨之流的抹黑、指控完全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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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u# y; {: \* I公仔箱論壇諷刺的是,當年那些公民黨創黨元老們,不少人都當過大律師公會主席,更利用此身份令自己戴上光環,想不到今天卻被同行直斥其非、指出謬誤,這不正反映公民黨的法律精英背棄自己的專業嗎? 0 K$ O. u: A8 j* x1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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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公民黨的法律精英,為了政治利益,已經不能作出專業客觀的判斷了。為了政治利益,他們就要討好激進支持者;正確的意見,即使符合法治和正義,但如果支持者不喜歡,公民黨的法律精英不敢、也不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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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那些衝擊者被判刑是因為他們暴力違法,而不是因為他們的政治立場,而且刑罰也是在法例規定之中,與一般案件根本無異。「政治檢控」這樣的話也說得出,我看公民黨的法律精英才是在危害香港法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