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30日訊)大馬監獄局指出,在“基宮”案中被判監禁一年及充公“基宮”的雪蘭莪前州務大臣基爾醫生,他獲得假釋是符合程序與條件。5 r4 l1 C+ W, ~3 \1 a9 C
該局總監拿督祖基菲發表文告說,基爾就如其他囚犯一樣,是通過監獄局提交的報告與檔案,讓假釋局考慮後,才作出批准。
0 u, X" ], B, O# n' Y; G9 p他說,監獄局從2008年7月落實囚犯假釋制度至今(30日),共有1萬1897名囚犯完成假釋在外,而恢復自由身。
* K: ~; |; E# s' q* y2 \2 Q! J目前被假釋在外的囚犯有543人。
2 D, i# M# H7 q1 ]+ L他說,在監獄落實假釋制度下,只有一小撮的囚犯重新犯罪而再度入獄,與外國相比,我國推行的假釋制度達至的成果良好。
/ V. z. a! r4 t% \2 @" W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參與假釋制度的囚犯在出獄後,都獲得家人的接受,因為有超過90%的囚犯假釋在外是與家人一起居住。”他說,假釋者回返社會就業率高,有99%都獲得工作。
0 _0 P* q: Q: b* Z" W/ s% j9 t7 ?! h: Y基爾假釋須守5規則
. I _+ `# J6 c2 E. @( `- x$ D2 K+ M內政部秘書長拿督斯里阿威指出,雪州前大臣基爾的服刑期將於5月29日結束,而假釋局是於昨日批准其假釋申請,讓他在剩餘的2個月獲假釋。
- `, N1 U0 Q: \8 h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他說,基爾已經在加影監獄服刑6個月,根據監獄服刑制度,若囚犯在服刑期間行為良好,可獲減三分之一服刑期。
% T0 o v: Z, R, h) \阿威是針對公眾對基爾獲准假釋,而引起的混淆,發文告回應。8 C/ k1 R# U6 B' |6 l
他說,基爾原本從2015年9月29日至2016年9月28日,服刑12個月,但他獲得監獄局減輕4個月(三分之一)服刑期,使服刑期縮短至8個月,提前至2016年5月29日結束。. E; W& h" ?+ o
他說,基爾受到1995年監獄法令第46H(3)條文的約束,他必須遵守以下規定:1.在指定的時間,向巴生縣假釋官報到;2.住在假釋令所註明的地址;3.遵守假釋官指示,參與康復計劃;4.未經假釋官批准下,不能離開有關縣區;5.不能離開大馬。
6 W1 q+ B9 V% X: W迄今逾萬人完成假釋tvb now,tvbnow,bttvb* b( d9 m7 i0 p- O7 Y
阿威說,我國於2008年起推行假釋制度,假釋計劃於2008年7月26日推行,首批獲假釋囚犯共64人。截至2016年3月14日,共有1萬2550名囚犯完成假釋。
& P* @) u+ X1 c* _tvb now,tvbnow,bttvb他說,服刑期至少一年,才能申請假釋,除了觸犯以下罪行:1.刑事法典第121條:向國家元首、統治者或州元首宣戰;2.刑事法典第194條:編造假證據,意圖使他人被定死刑罪;3.刑事法典第304條(A):謀殺;4.刑事法典第376條:強姦;5.刑事法典第376B、377B和377C條:違反自然性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