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道: 什麼書叫做禁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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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種種關於「銅鑼灣書店」的推理小說式的,奇幻超常的言論當中,只有一種稍為顯得正大坦白,那就是乾脆承認問題的癥結在於禁書。例如「監警會」新任成員錢志庸律師,根據《中國刑法》,他首先說明:「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領域內的,就認為是中 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然後他又推論,現時人在內地的李波只要是在大陸籌劃出版禁書,就算那些書是在香港印刷售賣,他也還是觸犯了中國法律。所以,只要他一踏足內地,當局就有拘捕他的權利云云。公仔箱論壇" ?7 ?0 {, v.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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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過類似看法的,還不只錢先生一人,他們都不願意糾纏李波先生究竟是用什麼辦法「踏足」內地這一點,反而強調出版禁書便是違反中國法律。有意思的是,即便反對這類言論的論者,再三聲明李先生在港消失的方式才是要害,又或者乾脆用盡粗言穢語去羞辱錢先生等 人,好像也都默認「禁書犯法」的論點,覺得大陸當有一套規管禁書的法條。然而,出版和販賣禁書就真的觸犯了中國法律嗎?如果真的要用法律手段去對付所謂專出禁書的出版商,那麼我們必須首先確定到底什麼樣的書才算是禁書,而且還要在法條上為禁書劃出一個明晰的範圍。問題是中國有這樣的法律嗎?當局備有專門打 擊禁書的法律?設定了一套可以操作的禁書定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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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 z/ S3 E* ]2 e9 x8 h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答案是沒有。2 z7 A, V4 n4 [; z+ C0 r
( B# @# u$ ]8 e" v% A: A8 R1 M公仔箱論壇我們都曉得,攜帶禁書過境,若是被邊檢人員查到的話,可是要沒收的。但他們真有這麼做的合法權力嗎?過去十年以來,挑戰這種做法的人在所多有,有的是學者,有的是媒體人,他們試過把邊檢人員告上內地法庭,控訴他們侵吞私人財物,又或者逼迫他們交出禁書名 單,甚至還有過勝訴的罕例。最近的案件發生在去年四月,這一回,狀告海關的起訴人是毛澤東前秘書李銳先生的女兒李南央,她兩年前從香港飛到北京的時候帶了幾十本她父親撰著的《李銳口述往事》,結果被海關查出沒收。她的提訴,法院受理了,只是一拖再拖,至今沒有下文,就和大部份同類案件一樣,石沉大海。tvb now,tvbnow,bttvb& e7 [: F) V: }$ t8 @3 a
$ G8 {; O; g6 J5 `, Ptvb now,tvbnow,bttvb為什麼?為什麼每回海關查到禁書都只是沒收,頂多禁告兩句,從不罰款,更不用說拘押帶書的旅客?那是因為他們沒有這麼幹的法律依據,可能也沒有一張完備的禁書名錄。他們查什麼收什麼,有時候靠的是上頭特別提點,說最近某本書很有問題又很受歡迎(例如從前的 《吳法憲回憶錄》),必須「嚴防死守」;更多時候卻是靠他們個人的敏感程度。誇張起來,一本書的名字上頭只要是出現了「民主」二字都可能會變成需要截下的禁書,哪怕那是本非常專業的學術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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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以出版物管制嚴格著稱的中國,會這麼掉以輕心,不為「禁書」立法?原因之一恰恰是因為它的管制體系太過完善,所有書籍刊物必須領號才能出版,而在出版之前又有一套審查流程,於是一切市面上可以流通的出版品都能保證不出問題,而在這套體系之外的自然就 是非法出版了。至於那些不在大陸出版的書刊,若要進口,也得通過相關部門審批。故此未經進口審批,私下流進內地市場的書刊,也都不算合法出版品。換句話說,當局根本用不着為禁書專門立法,因為它已經界定了合法出版品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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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5 V( |; C: Y5 F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除此之外,不為禁書立下清晰定義和清單的更重要原因,是禁書根本無法圈定。同樣的一本書,可能幾年前不算禁書,幾年之後又會忽然出了問題;同樣的一個題材或者一種主張,這陣子沒有問題,隔一陣子又不知怎的變成了頭號敏感課題。所謂「問題」,所謂「敏感」, 全憑時勢而定。這「時勢」,可以是政治形勢的變化,比如說一些涉及藏傳佛教、伊斯蘭教和基督信仰的書籍,在宗教與少數民族議題不緊張的時候還可以寬鬆處理,但是在矛盾比較尖銳的今天,就要一本一本地嚴格管控了。「時勢」還是一個人的運勢問題,比方余杰,十年前他在大陸有數本暢銷書,在校園間大行其道;可 今天的他是個著名海外流亡異見份子,於是他當年的合法出版物便自動成了禁書,不得再版再印。又比方薄熙來的夫人谷開來,她的《勝訴在美國》,名動一時,現在自也不逃禁印命運。tvb now,tvbnow,bttvb" G) Q. T/ d L9 d; d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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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勢變幻莫測,禁書的定義和範圍也就不可能不跟着演變。為它專門立法,遂有永遠跟不上時勢之弊。你今天要是立了法,頒佈了一份禁書名錄和敏感課題範圍,萬一明天領導發現又有嶄新的敏感源,而它偏偏還不在原有定義範圍之內,那該怎麼辦呢?所以不為禁書特地立 法是有道理的,因為立了法之後,無異於自縛手腳,施展不開權力,於當局有害無利。還不如針對「國家安全」訂立一套最寬泛最能自由解釋的法規,在有需要的時候把《中南海台前幕後》和《後宮佳麗薄情人》之類的書 納進國安範圍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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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R- O6 }: Q: {, ~" [tvb now,tvbnow,bttvb權力的運作隨意,所以禁書是個很含混的概念,它絕不只是一般港人心目當中那些在「銅鑼灣書店」發售的政治八卦和小道消息那麼簡單。有些書就像前面所說的,明明經過內地部門審批,明明領到了書號,甚至明明進了官方發行體系,可以在大陸各大小書店買到,但一轉 眼卻被要求下架,自此消失。這些「被下架」的書籍又算不算是禁書呢?就算缺乏明晰定義,我們一般人也還是會用「被禁」這樣的字眼來形容此類書籍。於是這些幾天之前還堂而皇之地擺 在新華書店架上的「合法出版物」,也就自動被歸進禁書的世界了。它們為什麼被禁?通常沒人解釋;有關部門又依據什麼法規去要求它們下架?通常也沒人深究,反正「禁了」就是禁了。中國沒有「禁書」,所以什麼書都有可能是禁書。, w# n$ Q* k$ F. _, \# Y, g2 w+ D
, P0 r8 X8 y1 N9 F/ E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中國沒有禁書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