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人涉嫌參與旺角騷亂,被控以一項暴動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法庭正陸續處理各被告的案件。 t. @1 b2 O* U2 R) j: t( h, K' [& C9 {其中一名被告陳冠錡透過律師,投訴被捕時遭警方不必要的武力對待,遭警方擊中後腦,要到伊利沙伯醫院治療並縫了7針,並會爭議被拘留期間的口頭招認。 1 L+ k S( q% C, Q經已處理的案件均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4月7日再提堂,以等候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 D( T" s# t9 C9 d. L' T# D @1 ]
法庭准許各被告保釋,條款包括要禁足旺角指定範圍,即旺角道、花園街、登打士街和上海街一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