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制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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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多年繁華背後實在隱藏着不少基建欠修的問題。以往市區擴大,結果舊區水淹,許多地區的古老渠道需更新改善。今次揭發樓宇食水供應含鉛超過世衞標準,肇因是管道焊接用鉛,違反政府規定,卻顯示規定未必受業界遵從,政府亦難以全面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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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制度的政府規定,專業把關執行的方法,在香港似乎未能保證建築工程的安全可靠,這使得香港城市建設和樓宇發展方面,不僅存在維修不足的問題,也有着政府規定執行不力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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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樓宇建造等基建工程均採承包制,在投標後,還有大判、二判、三判等分包。總承包的企業多屬大公司,管理相對嚴格,但分判下去,便會是中小公司,乃至個人。雖然還有專業資格認可的保證,卻未必可以落實,層層監督亦難貫徹。最重要的是從總承包到各層分判,均是利潤掛帥,甚至一層壓一層。6 o: M5 U0 I- ~# O% v1 _, U
; C8 l3 r3 Z6 o5 Jtvb now,tvbnow,bttvb整體而言,層層利潤扣減,實際落在工程成本有限。一個後果是工程投資利潤佔過大比例,成本高昂。另一個後果是在招標價的限制下,層層把成本壓低,容易出現偷工減料傾向。以往是短樁,現在是焊接用鉛。在這種制度下,分判商為求利潤,不顧專業道德,違反政府規定,不少環節都可以出現問題。) A8 [+ @1 {$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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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方法是制度改變,減少分判層次,也減少需要監督的層次。或許,政府與業界應認真檢討現有的制度,參考國際不同方法來將之改善。而在制度改善前,政府需特別加強檢查以安民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