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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奧客文化「以我為尊」

一名大學生發生山難,家長鍥而不捨告到贏得國賠,目的也許是為喚起政府對救援工作更重視;但救人以往是「義舉」,現在卻落得可能被告,還要賠錢,這是什麼道理?一名醫生看不下去,回憶起自己在飛機上助人卻隱然被究責的不愉快經驗,嘆問「救人難道是義務」,宣示從此不再多管閒事。這是近來引發熱烈討論的「奧客文化」之一例。台灣社會越來越多理不直卻氣壯的人,動輒投訴,動輒告人,總是擔心自己吃虧,想盡辦法拗一點「好康」。這種風氣本來不可取,電子媒體卻繼續以「申訴熱線」煽風點火,鼓勵奧客文化,令人不忍卒睹。於是,社會新聞天天可見:客人嫌日本拉麵太鹹,投訴店家不肯免費加湯;飛機延誤即見旅客霸機;急診室裡稍不如意就痛毆醫護人員;不諳西方料理特色,卻怪國外餐廳供應「冷湯」;旅遊業的機位、郵輪在清艙階段可能降價促銷,早先全額購票的客人立即召來攝影機表演捶心肝;聽音樂會只肯買後段便宜票,待開場暗燈即向高價位區「搶灘」,受勸阻還稱「反正位子空著也是空著」;消費超過個人支付能力,卻特崇拜「卡神」的鑽巧門手段……。種種奧客行徑遠播海外,「台灣人的臉都丟光了」令同胞也受害。這種奧客文化,是如何一步一步發揚光大的?台灣在政治上有過悲情時期,民眾只能低頭做順民。但威權瓦解之後,以民主為名,一夕間人人催生出旺盛的「頭家」心態。以往政府是掌權者,企業被視為「大鯨魚」,專業權威高高在上;如今民意我最大,輪到「小蝦米」趾高氣揚,專業人員被要求服從「以客為尊」。實則「以我為尊」的氣息蔓延,這是台灣的美麗風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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