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提出兩項方案,要求遠雄拆除大巨蛋,或拆除商場;遠雄則強硬回應,絕不會拆除任何一面牆,除非市府以實價買回或全民入股。顯而易見,雙方你來我往採取的都是恫嚇戰術,旨在撩撥市民的神經;無論如何,BOT案是根據雙方合約而來,一旦走上仲裁或告上法庭,非但曠日廢時,且目前威風凜凜的柯文哲未必穩贏。柯市府提出的大巨蛋五大安全疑慮,當然都是必要考量;但其中有些假設狀況未必符合常情,包括火災或恐怖攻擊等,全市那麼多公共設施,市府自己又有多少因應把握?何況,這些問題,未必不能透過軟硬體設計加以改善。柯文哲此時拋出拆蛋方案,一則似是要轉移他在「三億男」事件中張冠李戴的難堪,另則是要利用安全問題迫使遠雄在巨蛋容積上作出讓步,以取得他四個月來「打財團」的成果。市府鬆口說遠雄「可以提改善方案」,原因在此。至於遠雄,為了利用大巨蛋創造出這個標案的最大商業利益,在巨蛋周邊打造如此密集的商業和旅館大樓,讓整個區域變得擁擠而具壓迫感,引發嚴重的交通疏散疑慮,甚至為強拆路樹而引發反彈;這些,在在反映出遠雄「開發至上」的思維,結果終於面臨了撞牆危機。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許多民眾並不苟同柯市長的霸道行徑,遠雄似乎也未能得到外界太多同情。這個局面,值得所有財團警惕。深一層看,大巨蛋淪落到今天尚未完工即要喊拆的命運,也折射了台灣社會十幾年來的莫大變化。在社會心理層面,當年之所以有興建大巨蛋之議,主要是上世紀九○年代的幾波棒球風潮,社會上興起一股「別人能,台灣為何不能」的巨蛋熱,對政府構成一股建蛋的驅動力;然而,歷經十多年來的經濟停滯,民眾對棒球的熱情大不如前,對財團建商的反感則逐漸加深,對巨蛋的有無簡直已經不以為意。從某個角度看,許多民眾因反商仇富而厭棄一切建設的情緒,恐怕也夾帶了挫折與喪志的虛無心理,令人憂慮。從政治層面看,由於北市府的政權易手,標榜第三勢力的柯文哲可以利用他自己的霸道手段進行整肅,將既有的行政規範拋在腦後。這種民粹作風,或許可以逼使遠雄就範退讓,或許可以「不發照」的手段使松菸巨蛋變成廢墟;但若完全不顧BOT案的合約精神,也可能損及政府的誠信形象,讓市府付出極高的代價。當年捷運木柵線的「馬特拉案」,市府最後被最高法院裁定賠償十六億元,即是一大殷鑑,而巨蛋案的代價則可能在此數的十倍以上。持平而論,柯市府要清理大巨蛋中的黑幕弊案或不合理條款,民眾甚表歡迎;但是,要從「打貪揭弊」直接跳躍到「毀約拆蛋」,恐怕還需考量行政的合法性與手段的細緻面。若無法從合約或簽約過程找到弊端,卻動輒揚言「拆蛋」,甚至「解約接管」,則恐怕超越了一個市政府的行政權限。試想,這件歷經四任市長的BOT案,市府未曾出過一毛錢,如果光憑著行政權的民粹和蠻幹,就可以任意接管民間資產,這樣的政府還有做不出來的事嗎?柯市府敢這樣對付遠雄,當然就可以拿來對付別的企業;如此一來,橫行無阻的公權力還有不可踐踏的界線嗎?從最初柯文哲處理移樹及地下連通道的態度,我們即憂心大巨蛋可能會變成另一個「核四」;果然,在市府不斷的妖魔化下,「拆蛋」的氣候已迎面而至。此事若要有積極的解決,應該是雙方各退一步,遠雄就安全問題提出補救,並設法降低巨蛋使用容積,爭取民眾的支持,並換取市府的安檢核可。然而,如果柯市府只想用「凌遲巨蛋」來取悅市民,那麼這齣大戲就沒有再演下去的必要;我們建議柯市長採取第三方案:發動「群眾募資」把大巨蛋買回來,然後,要拆要留就隨便他了。柯文哲上任百日,其最大政績,是成功地把大巨蛋「核四化」了。為了避免市府團隊天天靠著「打蛋」賺取演出費,我們認為遠雄不妨認真考慮「價購」方案,柯文哲則應趁著自己人氣仍高發動柯迷為拆蛋募資,以免日後要動用公帑賠償巨蛋案的高額損失。透過群眾募資,也可以順便印證一下市民對柯文哲的支持有多麼堅定。* d2 g J" g1 N* o- V;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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