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立法會期,行政院都會標示若干優先法案,希望立法院優先審議支持。這個會期有一項法案特別令人注意,就是所謂的「你加薪、我減稅」案。這個法案大要是:在經濟不景氣期間,如果企業有獲利,為了鼓勵老闆將利潤分享基層員工,「加薪」所產生的費用,准許企業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以一三○%折抵。例如,某公司有一百萬元的利潤,今天若以其中廿萬元為員工加薪,其利潤原本將減少為八十萬元,但因為廿萬元能夠計為廿六萬元的支出折抵,故利潤減為七十四萬元,如此一來公司所須繳納的營所稅即可減少。如果這項方案有助於打破台灣多年的「凍薪」困境,有助提升各業上班族的薪資,人們當然樂觀其成。然而,政府「減稅」是否必然帶來小民「加薪」的效果,似乎讓人存疑。主要問題是,這項法案不僅對薪資凍漲的診斷過於淺薄,也高估減稅的刺激作用,更忽略可能引發的不良後遺症。以下,我們逐一就事理釐清整理。首先,要先弄清楚台灣社會長期凍薪的原因,才能找到正確的解決方法。過去十五年左右,台灣每年平均約有三點五趴左右的GDP成長率,但是薪資上漲率卻幾乎是零。其實不僅台灣,全世界許多經濟先進國家,也都面臨GDP上升但勞工薪資「凍漲」的問題。這種全球共同的問題,其原因也必然是全球性的。《經濟學人》等財經雜誌曾多次分析,在全球化浪潮下,勞力外包與工廠外移極為普遍,藍領製造業紛紛往低工資、低地租的國家移動,因此大部分經濟成長的果實無法有效轉化為國內勞動市場的需求面壓力;在勞動需求無法提升的情況下,勞工薪資自然無法上漲。對這些工廠外移的國家而言,大部分的經濟成長果實,便由白領階級獲得。薪資凍漲的結構性原因已如前述,如果行政院真的想解決問題,就該設法扭轉這種「勞務外包」、「工廠外移」的趨勢,才是治本之道。但是行政院不此之圖,不用功思考根本的解決方案,卻選擇最受詬病、十幾年來早已用濫的招式──減稅,想要用最簡便的方法一舉解決結構性的問題。鼓勵加薪固然立意良善,但手法之粗糙、草率,令人不敢恭維。行政院之所以提出這樣的法案,心態上多少也存有投機取巧的民粹性。由於廣大民眾久受凍薪之苦,民怨累積;而去年底九合一選舉大敗,更使毛內閣愈發畏首畏尾,認為「不能提出民意不支持的法案」。然而,民意與民粹不同,施政固不能愚昧地違逆民意而行,但也不該退化為不負責任地迎合民粹。如果「加薪減稅」可以解決凍薪問題,這麼簡單的辦法,全球各國早就爭相採行了,還輪得到各國絞盡腦汁苦心呼籲,而台灣還能開創世界先河?我們的閣員提出此一政策,疏於論理卻急於迎合民粹,豈是長期之計?政府倉促修改公司法,還有另一個後遺症,可能對企業的決策造成扭曲。全球各國的所得稅法,都有前後年虧損利潤互抵、母子公司合併報表的規定。如今,我們為了一個獨創的「加薪減稅」方案,而去修改營業利潤的計算方式;如此一來,無異在時間面的前後年度、在公司面的關係企業之間,開啟了一個「如何報薪資最為有利」的巧門,將使原本的成本及利潤計算數據產生嚴重扭曲。更糟糕的結果,就是企業也感受到這種民粹的壓力,索性把公司遷移到完全免稅的避稅天堂。若走到那一步,受害的難道不是全體人民?這麼重要的一個案子,財政部、金管會竟然都沒有意見,眼睜睜地看著經濟部短線操作民粹,令人不解。儘管行政院將此法案列為優先,我們希望立法委員能夠認真地面對它、審議它、挑戰它。我們也呼籲朝野政黨理性以對,不要將這個法案操作成「加薪法案」,甚至操弄成「反對該案就是反對加薪」,讓人民誤以為這是一個有百利、無一害的偉大政策。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什麼案子是真材實料,什麼案子是花拳繡腿,大家看得很清楚。毛內閣務必誠實以對,向民眾坦白解釋!: Y9 O. Q( f4 D. [" y' o# @$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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