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內政部副秘書長(安全)拿督斯里阿德南警告,任何將保安公司執照租給第三者的公司,將在1971年私人機構法令第4(1)條文下,被內政部吊銷執照。# y" m' P2 \5 X
他是針對《每日新聞》日前報導,國內約10%或80間保安公司竟然將執照出租給第三者從中牟利,每月可獲得高達5萬令吉豐厚收入一事,發文告這麼說。
7 B: }5 V/ e `9 v) E) @; R公仔箱論壇“去年及今年,內政部已經吊銷24間保安公司執照,此外,為了打擊聘請外勞任職保安人員,內政部也與移民局、國民登記局及大馬皇家警察合作展開執法行動。”
5 x! a! v [2 {9 G$ \' j公仔箱論壇他說,2012年11月1日至今年1月31日,在208場執法行動中,共逮捕774名非法外勞。
/ F) r% T1 ?2 m% r) @公仔箱論壇他說,內政部將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杜絕非法外勞任職保安人員或租賃保安公司執照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