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聯前晚發起的衝擊行為,被政府形容為「暴徒行為」,據了解,警方亦正研究以更嚴重的罪名,控告相關人等。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認為,倘以雙學前晚的行動為例,要以煽動「暴動罪」和「公眾聚集中倡議使用暴力」等罪名控告雙學,理據仍較為薄弱,但他警告,一旦雙學再將行動升級,破壞政府大樓,甚至明言使用暴力,就會觸及更多嚴重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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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行動至今,已有多次衝擊行動,警方亦已經拘捕逾二百人,他們涉嫌干犯的罪行包括「公眾地方行為不檢」、「非法集結」和「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os.tvboxnow.com6 _* Z: A# u" C! d$ W6 }#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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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升級或涉刑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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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認為,雖然雙學日前公開在台上呼籲市民帶備頭盔、面罩等,圍堵政府總部,但由於雙學仍然強調非暴力,並勸喻示威者不要襲擊警方,故未有足夠證據證明他們干犯煽動「暴動」罪、或「公眾聚集中倡議使用暴力」罪。他又強調,雖然示威者在過程中有衝擊警方的行為,但由於只是個別情況,所以雙學不會「上身」。& F$ T% c- H1 E2 ~8 n
7 k$ K) J; R2 L5 k. vos.tvboxnow.com 不過,他提醒,按照現的走勢,一旦雙學再將行動升級,出現破壞建築物、燒車等暴力情況,就會觸犯更多嚴重罪名,包括「暴動」、「公眾聚集中倡議使用暴力」、「暴動者破壞建築物、機器等」、「暴動者拆卸建築物等行為」的罪名,可被判處監禁五年至十四年不等。而組織者亦有機會同時被控告《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串謀罪、煽動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