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訊)上訴庭今天針對5名前大學生涉嫌非法集會的上訴宣判,主辦公開集會要取得警察准證是規定條件。. H2 H& r9 a# `& O& S$ `4 Y. K
以拿督斯里莫哈末阿邦迪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今天以多數票駁回5人的上訴。. a0 s6 F( G+ o- A1 i- W3 f
他在宣判時說,警察法令並非是不符合憲法的。
5 A- @2 O$ O( d# C“禁止參與集會是一項規定,而非禁令。”
9 H+ P6 ]5 a. y0 Q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不過,另一名上訴庭法官拿督哈密則持不同意見,他認為獲取警察准證的要求不合理。tvb now,tvbnow,bttvb1 c% W- S. ^) |" n0 X( |& v
5名上訴人被指於2001年犯案,而推事庭是在2005年判處他們罰款3900令吉;他們已繳付罰款。雲大舜為他們的代表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