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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公積金局防範奏效第二季僅1會員涉欺騙

(吉隆坡25日訊)僱員公積金局做好防範欺騙提出存款的努力下,今年第二季只有一名會員涉及欺騙公積金局提出存款,而被法庭判罰款1000令吉或坐牢14天取代。
0 C( t" z" t5 D1 B! y  P公仔箱論壇公積金局公關部經理聶阿芬迪今日發表文告指出,該名公積金局會員是在1991年僱員公積金局法令第59條文下被判罪成。公仔箱論壇: @/ `; C, I6 E3 z$ ^6 z2 `
“在此條文下,違例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3年或罰款1萬令吉或者或兩者兼施。”
9 q* r& N& e+ L+ M- n他說,被定罪者必須在6個月內歸還所提出的數額,但他們可在歸還數額的2年後重新提出提款申請;無能力在6個月內償還者則喪失特別提款權利。
/ o+ k% o" k) btvb now,tvbnow,bttvb“公積金存款是為了應付會員退休後的生活,任何會員通過不正當的手段取出存款,是他們本身的損失。”3 ~! R4 T( t/ T1 c
他說,在上述同時期,公積金局也入禀法庭提控9名涉嫌欺騙提出存款的會員。
又或者被人欺騙提出存款咗都未發覺
認真睇真啲真係又真係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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