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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4·28集會闖禁區蔡添強須自辯

(吉隆坡29日訊)人民公正黨副主席蔡添強被控在4·28黃綠大集會時碼闖禁區案,法官馬末阿都拉今日裁決他表罪成立,必須出庭自辯。
6 x( [1 I: B/ {* p$ Q0 M9 F公仔箱論壇法官認為控方已證明蔡添強的表面罪名,因此諭令後者須在11月29日和30日自辯。
  L/ w; A! |  e: }7 v2 g他說:“被告可在犯人欄、證人欄或保持緘默的下,為自己辯護。”
2 u8 M4 r6 j8 o& W/ H" M蔡添強在代表律師拉蒂花陪同下,在庭外接受記者訪問時說,他將選擇在證人欄內自辯。
. ~8 c, k; X" J5 n% {3 u( p/ H拉蒂花補充說,辯方還未決定證人名單,確認後將會對外公佈。
5 c8 n. g9 N9 c/ p蔡添強也是峇都區國會議員。他今年5月15日被控在4月29日凌晨2時30分,在警察訓練中心不遵守警官拉惹古柏的指示,堅持不離開這個在1975年禁區指令下被列為禁區的地點。; |6 [2 [3 O) J8 K, \! g6 F' F
根據控狀,他已因而抵觸1959年禁區法令第4(2)條文,可在第7條文下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監禁2年、罰款最高1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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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ivicboy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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