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世界發展旗下北角繼園里(圖)項目,發展商有意興建一幢樓高31層的住宅大廈,遭屋宇署建築事務監督反對,上訴委員會亦先後兩次駁回發展商的上訴。發展商認為監督及委員會分別錯誤理解條例,以及在參考無關的資料下做決定,現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推翻上訴結果。( J5 Y# t& S( z+ L1 }( {4 t3 K
申請人為弘益貿易有限公司的董事香擎天,其名下其他公司曾與新世界多次合作發展地產項目。os.tvboxnow.com! t% E2 K7 S% \3 s9 X+ N& G; r4 M/ C
申請人表示監督引用《建築物條例》,指待建大廈的高度與緊鄰的建築物不同,但申請人反駁,緊鄰建築物的高度根本與待建大廈的高度相若;委員會曾要求申請人提供日後單位的估值,以供參考。今年4月,委員會駁回申請人的上訴。
5 u' |9 D; V( E8 [1 y7 n: c7 D( B案件編號: HCAL9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