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8日綜合電)針對外傭居港權案,香港上訴庭週三裁定香港區政府勝訴,即外傭不能居港滿7年后,申請獲得居港權。 香港政府就外傭居港權案,上訴得直,即當地《入境條例》沒有違憲,外傭不能根據基本法,居港滿7年,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申請獲得居港權。
/ Q+ I* {1 B! K" m5 a 上訴庭認為,政治、經濟和社會因素,會隨時間改變,以香港這類的發展城市,政府是有需要、更有效地,在入境管制上採取措施,回應轉變。又指社會認為外傭來港,只有一個目的,就是滿足香港對家庭傭工的需求,而並非永久居港。
2 k1 d$ s e* c+ E2 U: [公仔箱論壇 香港高等法院早前裁定,外傭有資格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s7 X9 y! e9 O0 w+ r5 H
外傭團體代表在裁決后說,對有關裁決感到失望。代表外傭的律師表示,將上訴至終審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