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外籍督察醉酒鬧事罰款4000元

一名外籍督察乘坐的士拒付車資,以及醉酒行為不檢,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罰款4000元。9 X# v" @( u. J$ [1 G7 S5 U
os.tvboxnow.com9 ?  w9 [* s5 {  C, P  x8 m5 c6 }
47歲的被告李偉盛,於1994年加入警隊。案情指,今年5月12日凌晨,被告乘坐的士由灣仔到西貢,車費是160元,他在下車時沒有繳付車資,司機下車追他和報警。警員接報到場,被告又一度衝出馬路,最後要由6名警員制服,送往將軍澳醫院,他其後承認受酒精影響而犯事。
飲酒累事, 戒咗佢啦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