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時事討論] 野豬精神不死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 戴耀廷) - 戴耀廷

, z8 s8 p4 a; r

# R+ e8 j: F6 F; K! y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有關傘運的紀錄片《傘上:遍地開花》正在社區播放,我不時被邀請作影後分享的講者。在最近一次的播放會上,我引述中大亞太研究所的研究,指出即使經過了這幾年專制政權的打壓,香港社會仍有20%的市民支持公民抗命。我也說港人的抗爭運動必然會再出現,且港人也會學習其他地方的抗爭經驗,如法國的黃背心運動,抗爭者不一定要長期佔領,而是可以在周六、日才出來抗爭,令抗爭可以延長更久,爭取更大的談判籌碼。4 A' H3 v3 c& w: z, }

! x! Q$ F( {% p! u公仔箱論壇如往昔一樣,當我的言論觸痛了當權者,親專制的媒體必然會群起攻擊。這一次也沒有例外,但更惡劣的是有評論竟連事實也不去搞清,竟說我這番言論是在紀念旺角事件三周年的集會上發表,誣陷我在集會上煽動人去二次佔領。不過,從我多年被抹黑的經驗看,當攻擊越是離譜,那表示當權者越是害怕我提出的言論。如果他們冷待我的想法,反是證明觸不到專制政權的痛處。tvb now,tvbnow,bttvb. B: }4 h5 j$ i9 W
tvb now,tvbnow,bttvb; G5 L8 h9 q! M% P$ R$ V
公民抗命精神已在港植根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0 i2 y7 W& @& O  U" N
作出「善意提醒」的還有前特首梁振英。他的面書專頁帖文還批評《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之前的文章提出的野豬精神。她其實是引用了名畫家黃永玉送給壹傳媒、現掛在壹傳媒公司大堂的一幅畫,畫上題了「野豬精神」四字。按陳沛敏的理解,野豬精神是不被馴化、不甘羈絆、自由自主、勇猛剛強、勇於突破規限、敢於開創新潮。12年前李怡也寫過這畫,他理解野豬精神是剛勇不馴、敢於闖蕩、不依常規、常能顛覆傳統。公仔箱論壇- k( o0 W$ G. |" V

3 ^0 a7 O- b. {2 L3 p/ |公仔箱論壇結合香港這幾年的抗爭,野豬精神正是公民抗命的精神。公民抗命就是不願順服於不公義的制度及掌權者,追求能讓人享有自尊自由的公義社會,而勇於挑戰權威,甚至敢以非暴力的方法違反法律。亞太研究所的研究結果已論證了公民抗命的精神已在香港生根,也是說不少港人都擁抱野豬精神。今年是豬年,正好應景。
8 k& U! r  L$ i6 J5 f; Eos.tvboxnow.com
/ m: n0 O5 a4 H' a相對於公民抗命的野豬,很多人想到的,會是那些順服、懶惰、安於現狀的家豬,也自然把家豬聯想到那些每天只顧營營役役、只求賺錢改善家庭生活、甘受專制統治的「港豬」。我反是想到喬治奧威爾的名著《動物農莊》中那頭野心勃勃的家豬拿破崙。拿破崙在驅逐了帶領農莊裏的動物趕走農莊主人的另一頭家豬後,開始用謊言、虛假的信念、血腥手段和恐嚇,高壓統治農莊的動物。故事中有一句名言更是耳熟能詳:「所有動物一律平等,但一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加平等。」故事大家當然知道就是諷刺共產黨的專制統治,蘇聯、中國、北韓的共黨統治都是如出一轍。從《動物農莊》中所看到的家豬,可惡之處並不是牠們甘被壓制,反是這些家豬披上一層看來沒甚麼威脅性的豬外皮,內裏卻是比虎狼更惡毒,作的惡更難被察覺。; g1 v! a* n, _) Q6 K% G8 l, e

7 H! M- b2 k. X' G- q9 k, ]《動物農莊》的故事現正在香港發生,大家不是見到香港也有一些人像《動物農莊》中的拿破崙及牠的手下一樣,以各種手段去在香港實行專制統治。悲慘的是不少港人或是看不見、或是裝作看不見、或是啞忍,變成了連豬也不如,任由這群專制的家豬在香港建立起一個「所有動物都是平等,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加平等」的不公義體制。誰是家豬,誰是豬也不如,我也不用多說了。
: n+ N- s% H3 y% B- W' utvb now,tvbnow,bttvb
' {9 x% I; f) i  w0 Ctvb now,tvbnow,bttvb在這背景下,我們應該明白有20%港人仍然不願做家豬或以豬也不如的方式生活是那麼重要。他們堅持要做野豬,以野豬精神去想方法突破家豬的專制統治。重點不是能否改變,而是家豬現在是沒有可能把野豬從香港趕走的,因野豬已在香港落地生根,香港野豬精神不死!
$ K0 i3 `4 R2 G. q+ \; x) f公仔箱論壇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 a2 [$ s0 i
戴耀廷tvb now,tvbnow,bttvb' q  Y; F# n8 x6 r; c+ y6 b* O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