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惠惠】治療骨質疏鬆的雙磷酸鹽類藥物在美傳出罕見且嚴重的顎骨壞死個案,醫師提醒,口腔衛生不佳、拔牙及其他牙科手術的用藥者要特別留意,治療前先告知牙科醫師,一旦出現不適,要立刻回診。 台大醫院副院長蔡克嵩提醒,台灣也有這類顎骨壞死個案,有些牙科醫師以為停藥兩、三個月後再拔牙或植牙即可,但這樣的做法並無科學根據,對於用藥量大的患者,最好還是採取保守治療,不要做侵入性療法。 台灣衛生署指出,雙磷酸鹽類藥物包括六種成分,美商默沙東藥廠的福善美錠、台灣諾華公司的雷狄亞注射液、羅氏大藥廠的骨得寧、骨維壯注射液以及賽諾菲安萬特公司的愛骨泰膜衣錠等都包括在內,主要用來治療停經婦女的骨質疏鬆症、惡性腫瘤的高血鈣併發症等。 衛生署藥政處處長廖繼洲說,台灣不良反應通報系統曾接獲病患服藥方式不正確,導致食道灼傷,但尚未接獲顎骨壞死個案。但曾有牙科醫師跟他反映,有全口假牙患者吃這類藥物一個多月後,出現咀嚼疼痛的情況。 蔡克嵩說,在台灣因骨鬆而骨折的患者約40萬人,骨密度下降的患者更多。 他說,若是使用雙磷酸鹽藥物治療單純骨鬆的患者,顎骨壞死的機率約為四千分之一,無須太過擔心,多數發生嚴重不良反應個案都是因為癌症患者用來預防骨轉移或高血鈣併發症,長期、高劑量靜脈注射所致。 針對長期、高劑量使用雙磷酸鹽類藥物的患者,蔡克嵩提醒,就算是停藥2、3個月後才拔牙、植牙,也無法達到預防效果,在可以選擇的情況下,最好進行保守療法,以免傷口不易癒合。 廖繼洲進一步提醒使用此藥物的患者,到牙科就診時,應主動告知牙醫師,一旦出現骨頭疼痛或口腔顎骨疼痛的不良反應,就要立刻回診。 200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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