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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 柯市長,派出所 該改非該撤

一八二九年,現代警察在倫敦創立,被尊為現代警察之父的皮爾爵士,在建立現代警察之始,就主張警察機關應設立於於城市中心,以便接近民眾,足見他們對警民關係的重視。 所以,英國的警察組織,最基層是派出所,日本師承英國警政制度,警察組織亦為派出所、分局、警察局三級。 英國與日本皆設有派出所,同時也是世界公認治安相對較佳,警民關係良好的大國,派出所扮演穩定社會治安,增進警民關係的重要角色;反之,沒有派出所的美國,警察施暴,過當執法爭議不斷,美國的警民關係,一般而言,遠遜於英、日兩國警民之和諧。 美國是世界強國,但並非每樣事務皆值得學習,像美國警察執法,動不動就開槍模式,就不值得我們學習;英國警察執勤不帶槍,為何人家社會治安這麼好,這才是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 警察並沒有能力單獨完成維護社會治安的使命,必須靠民眾的協助,所以增進警民關係,往往是英、日等國維護治安的首要目標。所以,英、日等國的派出所,執行巡邏勤務時,都非常注重與民眾溝通的機會,因此在倫敦街頭,常見警察徒步巡邏,日本的派出所也大都以腳踏車巡邏為主。 派出所的存在,好比超商越開越多,民眾購物越方便,如果把派出所裁撤,就像大家都得到較遠的大賣場購物一樣,這是違反警察邁向以服務為本位的世界趨勢,實在是本末倒置的思維。 柯文哲要改革台北市的警政,應朝以服務為導向的警政,在勤務上鼓勵警察與民眾溝通,如派出所的巡邏勤務,應改以徒步、腳踏車巡邏為主,而非目前汽車、機車巡邏為主的巡邏方式,只要警民關係良好,社會治安自然就好,就像英國、日本一樣。 裁撤派出所,實非目前警政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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