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尼克隊可能不會跟進林書豪與火箭的合約消息一出,許多希望豪哥留在紐約的球迷不斷請願希望尼克隊老闆James Dolan留住「林來瘋」,在另一頭紐約電台的球迷也利用電話對尼克隊大發雷霆。
「他才23歲,很有潛力耶!」
「他比Raymond Felton好太多了!」
「如果他們不願意跟進合約那我就不當尼克迷」
正當紐約球迷與作家吵得沸沸揚揚之際,美國專欄作家Montique David卻有不同看法,他指出「焦點已經被大家模糊了,林書豪根本就不想為尼克打球,就這樣簡單」。
David認為是林書豪自己要跟火箭隊簽下這3年2500萬美元的合約,他知道自己是受限球員,但這並不代表他必須跟火箭達成協議,但是他簽下了合約,清楚表示:「我不想待在這」。
他指出,林書豪一開始跟尼克隊達成4年2800萬的合約,頭兩年跟目前一樣是500萬左右的薪水,但是到了第三年與第四年就是900萬的薪水包括選擇權,一切看來似乎沒有問題。
但是當他拜訪火箭隊並協議後達成3年2500萬美元的合約,其中第3年的薪水竟高達1400萬美元的數字。事實看來已經擺在眼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