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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錄洩軍機 阿龐爸判3年半

藝人阿龐(龐庸之)的父親、前軍情局第六處副處長龐大為,在退休後出版回憶錄,披露他當年潛入大陸策反中共少將劉連昆、扁執政時期監聽連宋等內幕;台灣高等法院十二日依國家情報工作法中的洩漏情報資訊罪,判龐大為有期徒刑三年六月。
& f# _! b" n7 A; A1 \/ jtvb now,tvbnow,bttvb龐大為任職軍情局第六處副處長期間,負責策反、反間、心戰等業務,曾用化名「王寶元」二度潛入大陸,八十九年以上校官階退伍。他在任內最重大的表現是策反中共少將劉連昆成功,在一九九六年台海危機時為我獲得大陸「啞巴彈」的重要情報;但案情曝光後,造成劉連昆被中共槍決。  o( I: J7 _9 |2 E) F$ k
退伍前就已罹患血癌的龐大為,退伍時帶走機密資料,並在九十三年撰寫的《情報作戰參考》一書中,附上大批軍情局簽呈影本,被依收集和洩漏中華民國國防秘密文書罪,判刑一年六月,緩刑四年確定。
8 x0 M! V* H6 v& W( R( nos.tvboxnow.com緩刑期間,龐又參考任職軍情局期間的工作筆記,還有自己寫的「情報作戰參考」等資料,用筆名「龐家均」在香港出版《情報札記(校對本)》,在台灣出版《台灣軍情局高官回憶錄-情報札記》,內容涉及策反劉連昆(少康專案)、資助接觸大陸民運人士(文正專案)、撤換前軍情局長沈世籍等內幕;經軍情局送國防部鑑定,認定洩漏六項國家機密、一項軍事機密。
1 E8 Q5 G0 N: L/ |$ H* l* k$ j公仔箱論壇本案經高檢署起訴後,高院十二日宣判,認為龐之前就因假借職務上的機會,收集和洩漏中華民國國防秘密被判刑確定,於緩刑期間還不知記取教訓、再犯本案,將他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中的洩漏情報資訊罪判刑三年六月。本案還可上訴。
所以為啥這麼想出書?看起來一次出完比較划算~第一次都可以緩刑阿...呵呵
真的是禍不單行= =5 F2 n6 N  _- T- o
飯可以多吃
' w1 Z1 R7 B" k: ]$ U公仔箱論壇話不要多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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