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近日表示,我國有望年內實現申領駕照時進行器官捐獻意願登記。屆時,居民在申領駕照時將對萬一遇到車禍等意外情況死亡後,是否願意捐獻自己的器官及捐獻何種器官作出選擇。(4月25日《重慶晚報》)
2 o( Y1 d6 K7 d3 x7 [/ F& Rtvb now,tvbnow,bttvb 據報道,美、英等國都已有類似器官捐獻環節,而且,美國器官移植的等待者和器官捐獻者之間的比例為5:1,中國該比例卻高達150:1。從這一意義上講,效倣國外也是“急民之所急”。但是,想實現居民在申領駕照時與捐獻器官選擇並行,需過三道關。
. E8 A+ a1 i& D* Qos.tvboxnow.com 一是“法律關”。目前,我國尚沒有一部關于器官捐獻的專門法,來確定捐獻者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相應的法律責任。僅有一個國務院頒布實施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並未涉及捐獻體係如何建立和操作等具體事項。如此一來,“申領駕照與登記器官捐贈並行”就變得“規出無門”。
1 H; t9 Y9 G6 p, Q3 y+ y 而其他國家,各項舉措都是有法律保障的,才使得“領取駕照時登記捐獻器官意願的制度”實行起來暢通無阻。5 y$ j8 j/ _( k. ]4 x& p# P
二是“程序關”。申領駕照與器官捐獻意願登記程序並行,似乎只是個“願意”或“不願意”的選擇。其實裏面涉及的關係面多而繁雜,比如,我國沒有供體來源統一的登記體係,也沒有規范捐獻移植人體器官的標準程序,公正、可信的社會氛圍也未形成。而美國則有嚴格的器官捐贈和受贈程序保障,領取駕照時登記捐獻器官意願的制度才得以順利實施。
/ p, d8 u; ?' j( ], ?7 [2 t4 H- Q 三是“倫理關”。在我國,器官捐獻還涉及社會公德、人類倫理。在領駕照時讓人們決定捐獻與否,在許多人看來,就是“開開心心上路”,“光光榮榮等死”,很不吉利,大家心理上難免抵觸。
: n1 |) C3 `- L. c9 p公仔箱論壇 顯然,要解決器官供體來源缺乏問題,需要更多的人加入到捐獻“生命禮物”的隊伍中來。但這需要通過一係列法律、制度、程序的設立,給予器官捐獻者某些現實和預期的保障,並尊重傳統文化、珍惜倫理道德,尊重公民真實意願,以人性化的路徑讓公眾表達器官捐贈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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