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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夫拿性愛光碟勒索 人妻花錢難消災

已婚的許姓女子今年初和鄭姓男子偷情,鄭男拍下2人性愛過程並向女方勒索,許女擔心鄭男貪得無厭,因此向丈夫坦白,並報警處理。台北地院審理後,先以通姦罪判處鄭男有期徒刑3個月,再依恐嚇取財、恐嚇取財未遂罪,合併判處男子有期徒刑9個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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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指出,鄭姓男子(34歲)去年初與許姓女子交往,利用女子顧忌已婚身份,不敢讓姦情曝光,在發生關係一個月後,就以朋友的手機傳送簡訊給許女說,已經拍下2人性愛光碟,要對方花錢消災。公仔箱論壇' ?+ h! q6 |# E0 w9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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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女交付1萬元後,只拿到1張空白光碟;誇張的是,許女竟原諒鄭男,2人再度發生性關係,後來女方要求斷絕往來,鄭男又多次傳送簡訊揚言公開2人姦情,並要求20萬元封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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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最後鼓起勇氣,向老公坦白偷情;法官審理後認定鄭男觸犯通姦罪與恐嚇罪,判處他9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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