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3 在晴朗的一天出發 08-jun-2010
, 描述: 長實和黃周凱旋捲內地貪案
長實和黃周凱旋捲內地貪案 《財經》報道 50萬美金付律師 後流入商務部高官手
(明報)2010年6月8日 星期二 05:05
【明報專訊】中國商務部高官郭京毅、鄧湛貪腐受賄的系列大案,再有驚人發展。內地《財經》雜誌昨報道,本港首富李嘉誠 旗下的上市公司長實 及和黃亦牽涉其中。報道引述內地法院多份判決書稱,李嘉誠紅顏知己周凱旋曾答應北京 律師張玉棟提供50萬美元 律師費,張玉棟再向鄧湛等人行賄,換取商務部審批長實及和黃在內地開設投資公司。
周凱旋公司﹕周沒支付費用
而據本報獲得的判決書,周凱旋曾作為證人就張玉棟案作證,聲稱在張玉棟一再索要下,其公司又再付了50萬美元律師費。
周凱旋屬下的維港公司發言人昨晚對本報表示,周凱旋沒有支付任何諮詢費用予張玉棟、鄧湛及王秀玲。據本報了解,張玉棟的思峰律師事務所長期為和黃提供法律服務,因此曾向和黃收取律師費,費用非周凱旋支付,而內地警方查商務部案子時對思峰所有客戶都要求提供資料,並非針對長和系或周凱旋。
長和﹕內地業務都經合法批准
長實及和黃發言人昨日回覆本報查詢稱,「長實與和黃在內地的業務都經過向相關部門正式申請,並得到合法批准才進行。」發言人並稱,集團就《財經》有關文章的內容,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北京律師張玉棟,是原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巡視員郭京毅的北京大學 同學,再加上原商務部外資司副司長鄧湛,3人多年來結下同盟,利用職權大事收受利益,對象既包括欲在中國內地設立投資公司的跨國企業,如判決書提及的長實、和黃、飛利浦、西門子等,也包括想到境外以紅籌形式上市的內地企業,如黃光裕的國美集團。3人現時皆已被判刑(見另稿)。
《財經》引述法院判決書稱,李嘉誠好友、李嘉誠基金會董事周凱旋為感謝鄧湛在長實相關項目審批中的幫助,給了一筆共50萬美元的律師費,由張玉棟、鄧湛和香港維港公司執行董事王秀玲等分配,鄧湛分到了170萬元人民幣。
涉及長和內地開投資公司事宜
據本報獲得的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張玉棟的刑事判決書,鄧湛在供辭中稱,他把張玉棟介紹給王秀玲,並對王秀玲說長江集團的一些項目可以找張玉棟代理和諮詢,後來張玉棟就代理了長和系的兩大項目,分別是設立長實(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和設立和記黃埔 (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因為涉及外資在境內不能同時設立一家以上投資公司的內部審批原則,條法司(郭京毅所在部門)認為應該開放,鄧湛當時認為這項目是李嘉誠的,按照他的實力部裏(指商務部)會批准,另外周凱旋、張玉棟也找過鄧湛,所以鄧於2003年底在內部報批材料上簽了字,但其後主管領導馬秀紅反對,結果項目到2007年7月才正式行文批覆。
張玉棟判決書中還有一段周凱旋的證言﹕「2000年其(指周凱旋)和張玉棟談委託代理申請的時候,就商議律師費了,張玉棟建議以項目為結算單位,其提出每個項目的律師費以50萬美金為上限,張玉棟接受了這個價格……2004年或2005年,張玉棟在這之後又打了很多次電話,說他為其工作時間長,工作量大,按原來的付費標準明顯低了,其答覆『如果我們繼續委託你工作,工作量又很大,我們還會支付你代理費的』,後來其公司又支付了一筆50萬美金給張玉棟」。
王秀玲也做了證人供辭,指她到香港維港公司工作後,那時在做北京東方廣場的項目,起草文件需要中方律師,經鄧湛介紹認識張玉棟,再把張介紹給周凱旋,她幫助張玉棟拿到東方廣場、長實、和黃等項目的法律服務工作,「因此給張玉棟的公司帶來了巨大的利益」。
【檔案名稱】:903 在晴朗的一天出發 08-jun-2010
【檔案格式】:rar to asf
【檔案數目】:6
【節目主持】:林海峰 /阮子健 /朱薰
【廣告轉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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