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京報》報道,郭公莊路商販馮明舉報同業者佔用機動車道擺攤設點,卻遭到舉報者圍堵家門威脅,不得不替被舉報者支付了罰款及扣車款6500余元。舉報者懷疑電話被城管泄露,城管則回應稱純屬臆斷,沒有泄露的必要。
! M' L# n& ~! `) l- _3 c公仔箱論壇 舉報電話是否遭泄露,舉報者說“有”,城管說“沒有”。信誰的?要信警方的。舉報者代繳罰款是因為受到了被舉報者的堵門威脅,舉報者為維護自身權益理應向警方報案,讓警方來處理此事,而不是直接向城管追索損失的代繳款。
9 Y W( A v5 }# H8 B 為了維護穩定的市場秩序和治安環境,對通過威脅達到個人非法目的的被舉報者,警方有必要按照《治安處罰法》的規定進行嚴肅處理,以此伸張正義,為舉報者撐腰。否則,一旦助長了被舉報者的氣焰,縱容他們這種暴力威脅的非法行為,將來還有誰敢去舉報?
a2 X% F' y: M2 Z) F* S 同時,警方還需詳細調查被舉報者是如何得知舉報者信息的,是揣測還是確有城管泄露?如果是城管泄露,在證據充足的情況下,應該按照法律程序,追究城管部門泄密的責任。- J7 Y4 Z8 k) [
(吳志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