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青年揚言炸禮賓府判感化
[打印本頁]
作者:
ivankong
時間:
2010-4-8 03:16 PM
標題:
青年揚言炸禮賓府判感化
被告陳良言暫准回家,稍後被安排入住院舍。
9 [8 E+ P1 Y3 w) F aos.tvboxnow.com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患有抑鬱症的失業青年在網上討論區發布炸毀特首官邸及殺人非禮的狂言,早前承認四項作出有違公德罪名,裁判官昨判刑時同情被告從小沒有得到親生父母愛錫,又指被告自我形象低落,認為自己無論「沖咖啡」、投資或賭波也失敗,甚至自殺亦無人理會,為了令被告改善自身,判處他接受十八個月住宿式的感化令,期間須接受精神心理治療。
0 ~9 M& M( D3 T" p- ^ _5 A! m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一名在網上失言的青年昨於屯門裁判法院判刑。二十四歲的被告陳永良曾於連鎖咖啡店工作,其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均建議他接受強制治療或禁閉式訓練,另感化官曾家訪,發現被告從沒有服用醫生處方的藥丸。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_) F* F6 D4 [ x8 R* ~
裁判官郭偉健判刑時指,被告自小被同學欺負而自我形象低落,因暗瘡困擾認為自己樣貌不好看,加上無論「沖咖啡」、投資或賭波也失敗,導致他不敢與人交往接觸,即使他在互聯網自稱要自殺亦無人理會。被告由養父母養大,沒有得到親生父母的愛護令人同情,但被告已失業兩年,養父母仍照顧其起居飲食,年屆六十一歲的養父更替他償還欠債,反觀被告則「後生細仔咩都唔做」。
W# C4 m) G' d( |; M
郭官續指,言論自由有界限,即使被告沒有企圖把信息內容實行,其訊息足以令人憎惡,其中有關非禮強姦的訊息,令人認為強姦並非嚴重罪行,行為猥瑣粗鄙,而殺人的訊息則予人「為咗錢咩都做」的感覺,在揚言「炸曾蔭權(
相關
)間屋」的訊息中,不論被告是否藐視特首,基於每個人都應該擁有安樂窩,其說法令人不安,案件嚴重性足以判監禁。
: d y4 F0 r+ p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郭官認為,監禁未能解決被告心理精神問題,遂判處被告十八個月感化令,期間要接受住宿式訓練和心理治療,並勸勉被告勿放棄自己,告誡他若單是透過互聯網認識看不見的朋友,將永遠與社會脫節。
; X' V, I# D3 x3 y9 f1 n公仔箱論壇
他被控於去年十二月七日下午,在公共圖書館以網名「活着多好」登入高登討論區,於一小時內張貼四項信息,包括「強姦學生妹無咁易俾人捉?」、「我爛命一條,一萬蚊幫你殺一個人」、「我想整個炸彈炸曾蔭權間屋,要咩材料?」及「我係粗框眼鏡色魔,非禮女個感覺真爽」,訊息引起網民熱烈討論,警方其後根據IP地址拘捕被告。案件編號:屯門刑事七八三──二○一○。
8 U. U5 d! y H公仔箱論壇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os.tvboxnow.com/)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