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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政府否認賤賣地益長實噪音緩衝區建獨立屋地政總署:地契容許 [打印本頁]

作者: nt1972    時間: 2009-9-25 07:31 AM     標題: 政府否認賤賣地益長實噪音緩衝區建獨立屋地政總署:地契容許

政府被指明益長實集團主席李嘉誠,容許長實在旗下馬鞍山 77區地盤的噪音緩衝區興建14間獨立屋。地政總署昨日否認賤賣土地給長實,指根據地契,發展商若能提供符合環境保護署要求的消減噪音設施,便可在緩衝區範圍建屋。有地產界人士質疑有關條款非常罕見。環保觸覺主席譚凱邦批評地契設計差,令長實可以向政府「攞着數」。翻查該地契,特別條款( 5)(g)列明發展商提供的消除噪音措施要「三揀一」,包括睡房的開孔窗戶不能對着西沙公路方向;或不准在噪音緩衝區興建住宅及須興建不少於15米高的隔音屏障;或採取符合環保署署長要求的措施。地政總署昨回應稱,該14間獨立屋均符合環保署對噪音設施的要求,包括所有獨立屋外牆將會連在一起,成為連貫的隔音屏障;開孔的窗戶將只設在洗手間、浴室及廚房等;及隔音屏障的高度將不少於 15米。發言人重申,當日賣地時共有七名競投者經過24口叫價才成交,沒有賤賣土地給長實,而且所有條款事前列在賣地章程內。長實集團連續兩日未有就事件作出回應。  l9 a. u! i4 N: D0 \7 O4 `9 s

: i: C7 V3 Q  q" `「條款非常罕有」不過,有地產界人士認為,有關條款非常罕有,「好少見地契會寫:做A就唔使做B。家好似擺咗環保署署長上枱。」他指毗鄰的長實另一住宅項目嵐岸,地契同樣要求有噪音緩衝區,但寫得非常清楚不准建任何住宅,又認為長實的建築圖則是預留了後路,「如果真係咁肯定可以起喺緩衝區,點解唔將嗰幾幢24層高嘅樓擺喺緩衝區?」環保觸覺主席譚凱邦認為,該地契的條款設計非常差,給予發展商很大空間「攞着數」,「啲條款寫到模棱兩可,令到一啲大發展商有好多周旋空間,向政府攞最多着數。」 * V+ Z3 k) B+ B# ^. P0 S

: F# ~  M, [9 S# g) T+ X0 dos.tvboxnow.com
0 ?$ S  Z/ {- ?) Tos.tvboxnow.com長實馬鞍山 77區住宅地盤的右邊毗鄰鐵路,惟竟獲政府批准在噪音緩衝區內興建 14間獨立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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