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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政府修例打擊濫捕野生動物 大壁虎 瘰螈受保護 [打印本頁]

作者: itsctsu    時間: 2021-2-20 05:18 PM     標題: 政府修例打擊濫捕野生動物 大壁虎 瘰螈受保護



港府今日刊憲,修訂《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附表,將更多瀕危物種納入受管制名單過去在本地屢遭濫捕的大壁虎( Tokay gecko)、瘰螈(Warty newts)列入附錄II。根據《條例》,除獲得豁免或另有規定外,進口、出口、再出口、從公海引進或管有受保護的物種,包括其部份及衍生物,均受許可證管制所規限。


2019年有人在網上炫耀「抄家式」捕捉大壁虎。


大壁虎作中藥用屢遭濫捕 曾遭「抄家式」捕捉
今次修訂主要將多種蜥蜴、蠑螈、海參、鯖鯊、水獺、龜類等物種納入保護。當中部份港人會飼養的安南龜、印度星龜、餅乾龜等,由附錄II轉入附錄I, 意味這些物種只可在某些指定情況下,例如作展覽用途才可進出口。

而在本港郊野出沒的大壁虎、瘰螈首度納入附錄II。大壁虎俗稱大守宮或蛤蚧,被視為中藥之一,過往屢遭濫捕,2019年便有人「抄家式」捕捉大壁虎,引起公眾關注。
另外,一些海參亦納入附錄II,包括黑乳海參等,日後管有活體標本,便要申領許可證。


大壁虎又稱「大守宮」,被視為中藥之一,過去一直有濫捕問題。網上圖片



腹部有橙色斑紋的香港瘰螈亦被濫捕。



網上圖片



網上圖片


新措施4.30生效 先訂立後審議2.24提交立法會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修訂令》將於2月24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新管制措施生效日期為4月30日。凡管有附錄I物種或附錄II 物種的野生活體標本作商業用途者,需在三個月的寬限期內(即7月29日或之前)申領管有許可證。

海洋保育組織BLOOM的海洋研究員余國豪指,香港是《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CITES)的成員之一,要跟隨公約的決議修訂本地法例。他解釋,執法人員要仔細分辨不同品種有難度,為阻止違法份子魚目混珠,今次港府修例將瘰螈屬所有種、 疣螈屬所有種、櫛尾蜥屬所有種一併納入保護。

放寬製作樂器材料管制 包括黃檀、黑酸枝等
值得一提是,港府針對樂器製品,放寛部份Dalbergia屬下品種(坊間有稱之為黃檀、黑酸枝、玫瑰木等)的管制,以便利有關樂器的貿易。

漁護署指,任何人在未取得所需許可證的情況下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市民可參閱網頁 www.cites.hk,了解各附錄物種的許可證要求;如有查詢,可致電 1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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