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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場虐百畜 負責人判囚10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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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nyiu
時間:
2019-10-16 08: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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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場虐百畜 負責人判囚10個月 !
2019年10月16日
【本報訊】打鼓嶺坪輋一個流浪貓狗庇護場地,於今年四月被揭發嚴重虐待動物案件,警方、漁護署及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在場內救出一百一十隻貓狗,當中有六十四隻瘦骨嶙峋,更發現三十六隻貓狗的腐爛屍體。場地負責人一度欲阻止電視台拍攝,奪去並拋走對方的攝錄機。警方事後拘捕該狗場男負責人,他昨在粉嶺法院承認殘酷對待動物等十四項控罪,被判囚十個月及罰款五千三百元。
被告鄭力誠(中)昨被判囚十個月,另要繳交罰款和支付賠償共約一萬元。
六十二歲被告鄭力誠,被控兩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十一項沒有根據及按照牌照而畜養狗隻及一項刑事毀壞罪。裁判官除判被告入獄及罰款外,亦下令被告須賠償五千元予涉案的電視台攝影師。
無水無食物 檢36貓狗屍
案情指,被告為涉案流浪貓狗庇護場地「浪舍」的負責人。去年八月,一名男工人把兩隻流浪狗交託被告,安置在該庇護場地照顧。男工人其後要求探訪,但遭被告拒絕。男工人察覺有可疑,於今年四月找出該場地的位址。同月廿七日,男工人帶同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到該場地查詢後報警。
調查人員在場內救出一百一十隻貓狗時,部分瘦骨嶙峋。
愛協、漁護署人員聯同警方於該場地展開調查,發現場內有七十四隻狗及三十六隻貓仍然生存,牠們部分被鎖入籠中,場內還有廿八隻狗及八隻貓的屍體,該些貓狗屍體已有不同程度的腐壞。場地環境衞生差劣,不但滿布垃圾及排泄物,亦沒有為貓狗提供潔淨的水及食物。生存貓狗被送交獸醫檢驗後,發現其中三十四隻狗和三十隻貓的體重過輕,有少數更出現脫水的情況,其中有十一隻狗沒有晶片。
損毀電視台攝錄機罰款
調查期間,有電視台到場採訪,一名攝影師從外用攝錄機拍攝場內的情況時,被告走出並奪去攝錄機。被告其後被捕,警誡下保持沉默,但就着被指損壞電視台攝錄機一事,他則說:「我反對,因為佢偷影我私人嘢」。
案件編號:FLCC 1872/2019
作者:
itsctsu
時間:
2019-10-16 10:37 AM
本帖最後由 itsctsu 於 2019-10-16 10:38 AM 編輯
【地獄狗場】愛協對判刑失望 「殘酷對待過百動物僅囚10個月過短」
今年四月打鼓嶺坪輋狗場殘酷對待動物一案,法庭今有裁決,負責人鄭力誠承認殘酷對待動物等共14項控罪,被判入獄10個月,罰款10,500元。唯判決一出,市民反應激動,普遍認為刑罰過低,未能反映案情嚴重。香港愛護動物協會亦發聲明回應,指對判刑「非常失望」。
香港愛護動物協會回應裁決,認為判囚10個月「過短」,「與案情的嚴重性相比是不合符比例」。此案涉及超過一百隻動物,其中36隻動物在發現案件時已經死亡,其餘倖存動物亦情況惡劣。愛協亦提出另一案件比較,早前發生在逢吉鄉的虐待動物案件,涉及8隻犬隻死亡、6隻倖存,該被告被判入獄12個月。愛協認為浪舍事件明顯比逢吉鄉「嚴重及規模較大」,因此認為判刑必須更重,始能反映案件的嚴重性及起阻嚇作用。
現時香港針對動物保護的主要法例為《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但凡殘酷對待、疏忽照顧、監禁等,令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或身為動物擁有人而准許別人導致該動物受到痛苦,均會觸犯法例,一經定罪,最高罰則為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唯過往判刑多從輕發落,2018年5月銀狐犬小白遭掟落街,事主僅被判醫院令四個月;2017年4月家犬遭膠紙封口禁飲食,事主僅被判社服令160小時。
法庭現時將浪舍所有生還動物充公,愛協表示將與漁護署跟進如何進一步協助有關動物,但大眾依然憂慮。蘋果早前曾追訪兩隻提早「獲釋」的倖存動物去向,負責暫養的狗場場主坦言,非常擔心如此大量動物一次過「獲釋」,難以有民間機構可以收留(
http://bit.ly/33utAmv
)。
記者:李珮禎
作者:
itsctsu
時間:
2019-10-16 10:41 AM
打鼓嶺狗場變「亂葬崗」 負責人認殘酷對待動物囚10個月 官斥假借照顧之名斂財
有義工以航拍機拍攝到狗場內情況。(資料圖片)
【更新】
打鼓嶺坪輋被揭發形同「亂葬崗」的狗場,警方重案組、漁護處及愛護動物協會救出逾百隻貓狗,及發現36具已腐爛的貓狗屍體。負責人今於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殘酷對待動物等共14項控罪,裁判官陳炳宙判刑時指,養殖場的貓狗患病及捱餓,只能用恐怖來形容,屍體的腐爛程度也非一朝一夕造成,批評被告對貓狗死活置諸不理的態度,推斷被告是假借照顧為名,實為斂財,遂判他入獄10個月,罰款10,500元。
涉案的狗場「浪舍」位於打鼓嶺坪輋路大埔田,被告鄭力誠(62歲)為負責人,今承認兩項殘酷對待動物、十一項非法飼養犬隻及一項刑事毀壞罪。
裁判官判刑時指,辯方求情承認被告因收取熱心人士款項才照顧這些動物,但當被質疑被告是否領有合法收取捐款的牌照時,被告卻保持緘默,認為被告假借照顧為名斂財。裁判官又稱,根據屍體數目、腐爛程度及環境,全部貓狗不可能全部死於自然,明顯被告疏忽照顧,長時間令動物受苦,必須判以即時監禁。
控方案情指,有建築工人於去年8月將兩隻流浪狗交予被告照顧,及後他要求探望狗隻,卻遭被告拒絕。至今年4月,工人找到被告的狗場,由於感到可疑,同月27日他聯絡愛護動物協會職員到狗場查問,事件並報警。
及後愛護動物協會職員聯同漁護署職員及警方在狗場內作出調查,發現狗場內有逾百隻貓狗,而且腐爛程度不一的貓狗屍體。狗場內衛生情況差劣,到處是垃圾及糞便,而且沒有食物及乾淨食水。經點算後,職員發現有74隻狗及36隻貓生還,另有36具已腐爛的貓狗屍體。經檢查後,獸醫發現生還的貓狗中,有64隻體重過輕,有部份脫水,明顯是食物不足。獸醫亦發現有11隻生還狗隻沒被植入晶片或領牌。
同日無綫電視「東張西望」的製作隊在場外拍攝,惹起被告不滿,他一手將攝影師手上的攝影機搶走並扔到狗場內,攝影機損毀。被告被捕後稱:「我反對,因為佢偷影我私人嘢」。 【案件編號:FLCC1872/19】
記者陸羽平
被告鄭力誠當日報稱不適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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