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m/ m. k) w6 E8 a7 N8 D' b I/ Z" n誠然緊急法不是全新的東西,是用以解決社會混亂的特殊措施,這是沒有錯的,而且很多國家也的確有相關法例,但觀乎香港的情況,引用緊急法去解決從政治議題而來的社會混亂則是絕對錯誤。合理的使用情況是,當國家出現嚴重天災後,社會滿目瘡痍,出現混亂的情況,緊急法的引用在於省卻許多行政上的繁文縟節,務求盡快整合政府資源,解決當時社會的混亂局面。公仔箱論壇$ M3 x- Q: K) i& v
7 z5 {, S" F3 F6 b) wos.tvboxnow.com相反,引用緊急法解決人禍問題,包括去妨礙及限制市民的自由活動、侵害個人權力或財產,則只有專權政府,才會想到以緊急法解決政治問題。有政治目的的緊急法是一條惡法,而且其惡比送中條例更為嚴重。因為緊急法所影響的範圍非常廣泛,亦賦予政府極大的權力,可以從控制個人資產到限制社會上資訊傳遞,亦可以透過引用緊急法令政府集所有權力於一身,猶如獨裁政府一樣,所以引用緊急法及以此進一步制訂的法律及政策須通過慎重考量,只可作為政府的最後手段。os.tvboxnow.com* I% z" e8 o& L: m# [3 E3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