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涉貪案餘波未了,律政司指他在受查時不合作,就他被裁定罪成判監二十個月的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向他追討三分之一的調查和第一次審訊的檢控費用,估計約五百萬元。法官昨日不但批准律政司的申請,更進一步揭露曾蔭權在第二次審訊時,透過公關公司安排前高官、現任和前任立法會議員、名嘴和宗教界名人到法庭旁聽,「走後門」引入良好品格的證據,試圖藉此影響陪審團,「情況與一名被告人安排黑衣人在法庭旁聽去恐嚇證人和陪審團分別不大」。法官表明,若他早一點知悉有公關公司在審訊中為曾蔭權提供服務,可能會考慮解散陪審團,他直指這種做法對香港法治也沒好處。5 Q3 X6 Z) l" C5 U, d0 F